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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帮治安员抓“贼”演变成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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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5 18: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孤独飞鸟 于 2011-12-15 18:40 编辑

东莞:帮治安员抓“贼”演变成打架斗殴
2011年12月15日07:52南方网罗禹雨 陈瑶 陈奕启

事发时“爆炸头”随后往大石鼓路狂奔100多米,钻进了铺子后面的小巷子。
■热闻快读
治安员抓人,你会去帮忙吗?12月10日中午11时许,小徐等人在大石鼓路口帮治安员抓人,却抓出了麻烦。出于一个虚幻的“抢劫”事件,小徐协助治安员抓人的行为无法认定为见义勇为:“劫匪”被抓后,被群众殴打,最后却成了受害者找小徐等人要赔偿。
一连串的误会,矛盾一步步升级,最终演变成流血事件,到底有没有劫匪、治安员为何抓人后又放人、警方为何将小徐等人扣押,更是疑惑重重。
治安员追“贼”
12月10日中午11时许,大石鼓路正对面的莞长路高架桥上,车流如潮,小停和三名老乡吃了午饭路过,“突然看到一个穿红色夹克,留着爆炸头的小青年从高架桥上的护栏跳下来。”小停说,“爆炸头”随后往大石鼓路狂奔100多米,钻进了铺子后面的小巷子,三辆警用摩托车载着治安队员呼啸而至。
“治安员问我们有没有看到一个穿红衣服的年轻人,说是那人抢劫了。”小停表示,随即他和老乡小A、小徐等人给治安员指路。小巷内杂草纵横、围墙较矮,又是一条死胡同,众人怀疑“爆炸头”翻围墙跑了,治安员马上绕过小巷追击。一名便利店的店员和饭店的老板证实了小停的说法,众人都认为是治安员在抓劫匪。
群众合力抓“贼”
就在治安员离去5分钟后,“爆炸头”从小巷子里面走了出来,被小A一眼认了出来。“这个人太好认了,穿红色夹克,又是一个很个性的爆炸头,又矮又瘦。”小A说,他马上叫上老乡把“爆炸头”抓了起来。
小A等人承认,抓住“爆炸头”后,众人出于义愤,将“爆炸头”打了一顿,接着便扭送给杨屋村治安队。同去治安队的,有包括多名住在大石鼓路的群众,“送去的时候,治安员还表扬了我们,说协助警方办案,”小停说,大家认为是做了一件好事,没想到,晚上却遭到了“报复”。
误会引发血案
10日晚上9时许,被大家扭送到派出所的“爆炸头”,从大岭山公安分局杨屋派出所出来了。当晚,“爆炸头”带着5名广西老乡,来到小A的杂货铺,“‘爆炸头’说,被我们打了,要赔钱,我们当然不给。”当时在杂货铺的小徐说。随即双方口角升级,发生打斗。
打斗过程中,小徐跑出门外,称对方拿出砍刀,自己又转身跑回店内。小徐称,三人将杂货铺的卷闸门拉下,将一名“爆炸头”带来的老乡锁到店内殴打,外面五个人则用砍刀砸卷闸门。小停马上报警,就在卷闸门被踢得向内凹陷,即将破开的时候,大岭山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
昨日,记者看到,店铺的卷闸已经修复,但在卷闸门上可清晰地看到一道一道锐器砍痕。在大石鼓路附近的群众也证实了当晚这一情景。
斗殴赔偿5000元
据悉,警察到场后,将两伙人都带回了派出所,立案调查时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斗殴。这个罪名让小停、小徐等人很不服,“治安员追赶犯人,我们民众帮助制服犯人是应该的,但是后面明显是打击报复,为什么说我们是打架斗殴呢?我们是见义勇为啊。”
12日晚6时许,小徐等三人已经被扣押了将近48个小时,“第一个抓到‘爆炸头’的人是我,以后我这铺子甭指望开下去了。”小A说。直到12日晚11时许,交了5000元赔偿金后,小徐等三人才被大岭山派出所放了出来。
“治安员追赶犯人,我们民众帮助制服犯人是应该的,但是后面明显是打击报复,为什么说我们是打架斗殴呢?我们是见义勇为啊。”
——“抓错人”的小徐
小徐等人则是出于好心抓人,抓到“爆炸头”后又打人,好事演变成一连串的坏事,双方都有小过失,考虑双方只需经过惩戒教育就能改过,才做出了调解的决定。
——警方
焦点
抓错人属于见义勇为吗
“不管爆炸头是不是抢劫犯,自己终究是帮治安队制服了他们想要抓的人。”对此,“抓贼”的小徐对自己在派出所呆了2天的遭遇感到气愤。但警方表示,小徐确实在协助警方抓人,但抓住的人没有犯罪,不能认定是见义勇为。
广东瀚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秋波表示,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小徐一伙人是不是见义勇为,跟“爆炸头”是不是抢劫犯有着直接的关系。从目前情况来看,“爆炸头”已经被警方确认为不是劫匪,这就很难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因为这个时候,见义勇为的客体,也就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不存在。
杨屋派出所所长表示,虽然不是见义勇为,但小徐等人的行为还是值得提倡,“现在警方抓人,很多群众都是围观,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忙,让人心寒。”杨屋派出所所长称,他们将表扬小徐等人的行为。
疑问
1
“爆炸头”是不是抢劫犯
多名群众向记者反映,确实听到治安员指称“爆炸头”抢劫,但无人看到“爆炸头”在何时、何地抢劫,记者经多方调查,无法找到抢劫的现场。
昨日下午,大岭山公安分局杨屋派出所所长表示,“爆炸头”确实被治安员追赶,但他不是抢劫犯。杨屋派出所所长表示,10日中午,“爆炸头”和老乡在餐馆吃面,当时餐馆边上有人闹事,治安员过来维持秩序,“爆炸头”当时正在围观。闹事的人随后叫来了10多个人和治安员对峙,对峙的人中有人穿了红衣服,“爆炸头”也穿着红衣服,就在治安员和警察开始抓人的时候,有人喊了一句抓住红衣服,没想到“爆炸头”撒腿就跑,治安就开始追击。
“爆炸头”在大岭山派出所留下的询问笔录也显示,当时很害怕挨打,没想太多撒腿就跑,结果被追到大石鼓路时,被群众抓住了。
警方称,经过调查“爆炸头”没有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10日晚上8点左右就放走了,由于左眼被打红肿,“爆炸头”回家后觉得很吃亏,就带了几个老乡,找小徐等人要医疗费,双方误会进一步升级。
2
警方该不该扣押小徐等人
大岭山派出所表示,由于一连串的误会,误会又步步升级,最后发生了打架斗殴,出现流血事件。
据介绍,小徐等人在搏斗中将一男子砍伤手臂,经鉴定伤情在轻伤以上。由于有之前的误会,警方本着调解的原则,将双方扣押下来,经过医院计算,治疗好手伤需要8000元,“爆炸头”赔了老乡3000元,小徐等人赔5000元,赔偿金到位后,就把小徐等人放了,并协调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
“爆炸头”由于纠集老乡打架,现已被工厂开除;而小徐等人则是出于好心抓人,抓到“爆炸头”后又打人,好事演变成一连串的坏事。警方称,双方都有小过失,考虑双方只需经过惩戒教育就能改过,才做出了调解的决定。
采写:本报记者 罗禹雨 陈瑶
摄影:本报记者 陈奕启
发表于 2011-12-15 19: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  
让人民如何 来相信你。、{:soso_e164:}

点评

天朝 不需要我们来相信!  发表于 2011-12-15 20:16
发表于 2011-12-15 23: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越来越让人心冷

点评

嘿嘿 这个社会 还有东湖公益 还有怡子姐 还有救  发表于 2011-12-15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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