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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场] 湘阴15岁男子 长沙持玩具枪闹市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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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16: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陈斌  实习生罗旆玮  长沙报道

气喘吁吁的劫犯拿着手枪,被紧跟其后的阿Sir追了几个街区,眼看就要被追上,劫犯被逼到居民楼里,他猛敲住户的门,希望能进入房屋躲避或劫持人质……这是香港警匪片拍摄中反映紧张场面时,常用的长镜头。而这样的事情,昨天就出现在长沙的一栋居民楼里。男子持枪抢劫后逃到了一户人家里。没有威胁房屋主人,他反而对主人连连道谢。这名男子只有15岁,逃跑的原因是抢了别人20元钱后被警察追。

5月9日早晨,在火车站金苹果大市场附近,一名女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一个持枪的男子抢劫。接到报警后,长沙公安局调集警力展开了追捕。

男子走投无路之际逃到朝阳一村一栋住宅楼,并进入5楼一民居内。房内的一家三口与歹徒共处了1个小时。之后,警方强行破门,将男子擒获。


[民警提醒]面对持枪歹徒,不要盲目反抗

就此事,一名有着10多年的工作经验的派出所副所长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首先是开门要注意防范陌生人,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要通过猫眼观察,或问清楚对方有什么意图。

其次是万一歹徒闯进来,人的生命是第一的,不要盲目地去反抗,要在保护自身和家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犯罪嫌疑人的要求。

第三是尽量让犯罪嫌疑人留下物证,比如手摸了杯子,不要乱动破坏指纹,要保护现场,利于警方破案。

第四是通过谈话,套取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为警方提供有效的破案信息,在与犯罪嫌疑人打交道过程中要保持镇定,把犯罪嫌疑人特征第一时间反馈给警方。记者陈斌

民警男子所持枪支其实为仿真枪

当天上午11点多,记者来到了五里牌派出所,民警正在对年轻男子进行审讯。

据警方介绍,事发现场在车站中路由南往北车道上,金苹果大市场附近的公交车站。

当时一个20多岁的女子在等车,男子拿出手枪,说“搞20元用用”,后女子被抢了20元。早晨7点7分,110接到报警,随后,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立即调遣五里牌派出所、朝阳街派出所民警进行追捕,而长沙市公安局也调集特巡警支队民警配合抓捕。

经过审讯,男子姓李,15岁,湘阴人,所持枪支为仿真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律师说法]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只有15岁的李某犯罪,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人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即处于该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中规定的少数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绝大多数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另外,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量刑会根据犯罪情节、手段、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恶性、社会影响来综合判断。记者陈斌


发表于 2013-5-11 17: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败家孩子                 
发表于 2013-5-11 17: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在我附近

点评

月月他没去找你吧。。小心点啦。。下次你记得要分清楚真的假的啦。。  发表于 2013-5-12 11:39
发表于 2013-5-11 17: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在我附近
发表于 2013-5-11 19: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真NB
发表于 2013-5-11 1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胆无识
发表于 2013-5-11 21: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SSSSS A            
发表于 2013-5-12 01: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出息的孩子,,搞个百来万不。。
为二十块钱。

点评

呵呵,怎么理解你的评论好?  发表于 2013-5-12 11:10
发表于 2013-5-12 07:1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值呀!就为了20元。怎么说呢。。。。。有勇无谋?君子爱才取之有道嘛
发表于 2013-5-12 11: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抢老百姓没用,去贪官家里搞,搞到手还冒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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