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对市委督查组在我县督查中发现的杨林寨乡7名干部上班时间提前离岗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通报如下: 经查,2014年7月18日下午,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督查组到湘阴县杨林寨乡政府进行督查。经核实,该乡干部肖志雄、何晓光、王志、何山、廖昆、何亮均已提前离岗回家休息,徐伟军在亲戚家做客,以上7人均未履行请假手续,系擅自脱离岗位,其行为已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八项和《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2〕17号)第三条第五项之规定,构成工作失职错误。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肖志雄、何晓光、王志、何山、廖昆、徐伟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何亮行政警告处分。 在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杨林寨乡7名干部擅自脱岗,罔顾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三令五申,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造成了较坏影响,必须从严查处。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提振信心,奋力拼搏,扎实工作,为湘阴跨越赶超、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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