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4-9-30 08: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关于农村土地改革,自然牵动人心,也是当前社会矛盾产生的重要焦点之一。
对此,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要加强引导,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
尊重农民意愿,过去中央也多次强调过,可是在实践中并不是执行得很好。此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新一轮土地改革,再一次强调和重申“尊重农民意愿”的问题,具有着强烈的信号。
首先,农民应成为土地改革的主体,必须千方百计维护农民的权益。这些年来,在土地财政、工业园区、新城建设的强力推动下,一些地方的政府总是打农民土地的主意,总是自作主张地替农民作主,而不是让农民自己作主,农民显然成为了土地改革的旁观者,而没有成为改革的主体,无法参与到具体的改革中去。这样当然就无法有力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表明“强征土地”的作法将会更加受到限制或规范,并可能彻底取消。可以说,近些年来农村的社会矛盾纠纷,以土地纠纷居多,而这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政府强征土地所致,并且导致大量上访事件、群体事件、恶性事件发生,严重威胁着农村社会稳定。
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此前报道,一些地方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名为流转、实为强征”的做法。一些基层干部及专家认为,在提倡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的同时,要警惕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项目,以“土地流转”的名义,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大规模征收土地,甚至让农民与农地收入绝缘等问题。显然,“强征土地”的作法,与中央要求的“土地流转必须要农民自愿”相违背。
在未来,对于强征土地的作法,应该更加予以限制或规范,特别是对于公益性质的划分应该十分明确,那种为工商业征地的,必须彻底取消强征作法,并且政府也不应该干预,直接交给农民和村委会去协调处理。
最后,不搞行政瞎指挥,还将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命令,强化公共服务。应该说,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了行政命令,习惯了瞎指挥,总是提出一些不切实际、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计划、设想和政策,总想以行政的力量来发展经济、培育产业、培育项目。于是一只闲不住的手,总是在老百姓的身上指手划脚,总是想着与民争利。因此,有时候为了所谓的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不惜强征农民土地,不惜替农民作主,不仅损害了农民利益,还无益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并且破坏了整体的公平竞争市场。实际上,政府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共服务方面,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让市场主体充分发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