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岳望高速长沙北连接线(芙蓉北大道)工程已由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望发改投(2015)2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岳望高速长沙北连接线(芙蓉北大道)工程(K8+200-K18+643段),道路全长约10.44km,宽约42m,工程总造价约40000万元;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的K8+200-K16+420段,道路长约8.82km,工程造价约30000万元(实际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1、项目名称:岳望高速长沙北连接线(芙蓉北大道)工程(K8+200-K16+420段)施工
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境内
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4、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5、保 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6、计划工期:400日历日/每标段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
第三标段桩号范围:K8 + 200–K11+000(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四标段桩号范围:K11+000–K13 +600 (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五标段桩号范围:K13 +600–K16 +420 (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8、招标范围:包括岳望高速长沙北连接线(芙蓉北大道)工程(K8+200-K16+420段)各标段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及其他配套施工(其中第五标段另包含林科大涉外学院人行地下通道工程),雨污水管材由甲方另行采购(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以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条要求。省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 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同一投标单位仅允许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参加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满足以上第1款至第8款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9.1、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各方承担本项目所使用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9.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3、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9.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9.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综合评估法Ⅱ”。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岳望长沙北连线(第 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岳望长沙北连线(第 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长沙市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
http://cxjsj.wangcheng.gov.cn/)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将疑问上传至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
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雷锋北大道168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湖南省内投标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到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31-85135397
传 真:0731-8513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