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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天喝冰水

爱与痛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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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失的天堂时光(2)》

崇明曾经是这里的金牌DJ。他用天生锐利的触觉和对音乐近乎病态的偏激成功地谋杀了成千上万个空虚的灵魂。在他们眼里,崇明就是天堂门口的金字招牌。崇明在他最巅峰最光芒万丈的时候撒手不干了,躲到家里写诗——尽管这是个饿死诗人的年代。

  推开玻璃门,震天的音乐把我们吸进这个充满黑暗、汗水、迷幻与个性的巨大旋涡,所有的人在疯狂的音乐中手舞足蹈,挣扎沉浮,如同溺水的火鸡。

  很快我们就发现了舞台上抱着吉他猛甩头发的叶展。

  叶展和他的找天堂乐队是这个城市年轻人的骄傲。他们唱出了我们所有的纯真所有的脆弱所有悲悲戚戚的年代和所有闪闪亮亮的时光。叶展也是我和崇明最好的朋友,因此我们更加骄傲。

  叶展抱着一把金色的吉他,高高在上地向我们俯视,而我们在下面兴奋无比,像臣子朝见皇帝一样欢呼万岁。

  5

  那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从台下突然跳上去的时候,人群中产生了一股小小的骚动。她跑上去站在叶展他们中间翩翩起舞。一头浓密的黑发在野蛮的音乐声中飞扬,如同波浪摇晃下的浓郁的水藻。一身全黑色的衣服把她的全身彻底地裹起来,只留下一张精致的脸,犹如一只骄傲而高贵的黑色天鹅。她像一个皇后一般站在叶展身边,母仪天下,引领众生。她又像是灯光下一尾斑斓的鱼,或者黑暗中一匹光滑绚丽的丝缎。

  在休息的时候我在后台找到了叶展。那个黑天鹅一样的女人也在。我问叶展,你朋友?叶展说,不,我们不认识。

  她走过来,睁着一双很大但似乎很空洞的眼睛说,我叫洛神。

  我看到她的眼睛中不时会有蓝光幽幽地一闪即灭,妖艳而诡异。可是有时候她的眼睛看上去又像是纯净的蓝色丝绒——很无辜的婴儿蓝。纯真和妖艳两种格格不入的气质在她身上却得到了完美的统一,撞击出摄人的魅力,令她比古代的洛神更有吸引力。

  叶展说,你有一个漂亮的名字。

  这句话很失水准,就如同不断夸奖一件顶尖时装上的纽扣很漂亮,夸奖一幅名画的纸张很好一样。

  洛神微微一笑说,你的吉他也很漂亮。

  崇明小声地说,好厉害的女人。

  洛神回过头来望着崇明说,谢谢。

  我转身看到崇明眼中涌动的黑色潮水。

  叶展又该上台了,洛神依旧站在他旁边跳舞。灯光四散游离,音乐忽高忽低,我们在黑暗中大汗淋漓。我们跳舞,我们尖叫。没有人知道我是全年级顶尖的学生,没有人知道我拿过多少次大奖,我很简单,我很脆弱,我只是女娲高兴时捏出的一个泥人。

  6

  洛神成了叶展的女朋友。我没有任何惊奇,这是理所当然的,就如同太阳迟早会落下去,第二天迟早升上来。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如同凹字和凸字一般天衣无缝。

  他们成了木棉天堂新的金字招牌。

  而我依然在学校里念书,依然是老师眼中顶尖的学生。崇明仍然上网,为几家摇滚音乐网站写专题,赚取在他眼中微不足道的电子货币,依然玩游戏,依然写诗,吃安眠药,对着黑暗发呆。没什么不一样。日子平滑而宁静,像温开水一样,既不令人兴奋也不令人堕落。

  我妈依然每天从不同的地方给我打电话,今天在海南对我说椰子很好吃,明天就在哈尔滨对我说天气冷要多穿衣服。我知道她很爱我,我也很爱她。如果她不是金领我会更爱她。

  7

  星期天。

  同任何一个星期天一样,我和崇明在11点慢吞吞地起床。崇明打开电脑,而我收拾昨夜散落一地的稿子。

  这时候有人敲门,敲得很有节奏很有修养。我一听就知道不是叶展和洛神。他们总是弄出夸张而令人毛骨悚然的钉棺材的声音。

  我打开门,看见一个我不认识但气质还算不错的白领。我说,崇明,找你的。她说,不,我是找你的。她说,我可以进来吗?我说,当然。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失的天堂时光(3)》

她用手捋了一下头发开始自我介绍。我是电台音乐部的主任,是你的朋友叶展介绍我来找你的。我们需要一篇关于另类音乐的评论,大概两万字左右,如果你有兴趣,稿酬我们可以按照最优惠的价格算。

  她自始至终都保持着白领特有的自信和稍许的傲慢。不过既然我有个金领的妈,我就不会怕这种场合,所以我很熟练地和她应对。我看得出她有少许的吃惊,她一定在奇怪为什么一个高中生会有如此成人化的语言和商业化的笑容。

  我很愉快地接受了那份差使,那毕竟不坏。

  送走了那位主任之后,我开始为我新写的小说打电话找编辑。在经过了两次退稿之后我知道我要找更年轻一点的编辑,我的小说是写给年轻人看的,但这年头,年轻的编辑似乎不多。

  这时突然响起了那种钉棺材的声音。

  叶展很舒服地坐在沙发上喝咖啡,而洛神则像只猫一样趴在他的腿上。他们总是这么像连体婴儿一般粘在一起,我觉得怪异并且可笑。崇明依然在电脑面前打游戏,但是他不断地GAME OVER。

  叶展说,崇明我想请你帮我写一首歌。

  崇明没有回过头来,很冷淡地说:内容,形式,有什么要求?

  叶展说,我不想用那些东西来约束你的才华,我只想告诉你这首歌对我们乐队的重要性。歌名叫《找天堂》。

  崇明回过头来,我看到他眼睛里的黑色潮水异常闪亮。然后他突然像个孩子一样对我笑了,他说看来我们都有差使了。

  8

  我们忙得快疯了。

  我一张接一张地听电台送来的CD,然后不断地写字。而崇明则是坐在电脑前面,在黑暗中发呆一小时,然后再啪啪地打上一行字。或者他抱着吉他坐在落日的余辉里面,用手指小心地试音。所有的灵感以血液的形式从指间汩汩流出。

  我们疯狂地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地死掉了。

  错乱的状态使我最近常做同一个梦。梦中的湖面是块宽大明净的玻璃,我躺在上面,幸福地做着白日梦。突然玻璃融化了,凭我掌握的一丁点可怜的物理知识,我知道玻璃融化的时候会很烫,但我却感到刺骨的寒冷和缓缓下沉时无边无际的恐惧。

  当水漫到我嘴边的时候,我总会挣扎着醒来,然后就会看到崇明在电脑前打字。

  洛神和叶展每天都来。我看得出叶展对崇明的作品非常满意。我一直都相信崇明有天生锐利的音乐天分。

  而洛神则负责我们全部的食物。她这几天没有化装,一脸素净的她看上去像个年轻的大学生,有温婉动人的美丽。当她做饭的时候,她看上去像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女人,而不是往常那个肥皂泡般精致而脆弱的黑色天鹅。吃饭的时候崇明和她开轻松的玩笑,而她笑得一脸明媚像个孩子。

  于是我恍恍惚惚地有了一种家的感觉,一种质朴而厚重的感动。

  两个星期之后,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崇明的歌叫《找天堂》。之后铺天盖地的虚脱感席卷了我们,于是我们彻底而舒服地睡了整整两天。

  9

  稿子交上去了,白领主任打电话来说她很满意。

  《找天堂》也全部完成了,只等着周末在木棉天堂进行处女演唱。

  很幸运,最终的结果是我的那篇文章在电台火了,《找天堂》也火了。

  于是有很多人知道了有个写歌的人叫崇明,有个写文章的人叫昂维。

  在《找天堂》首唱的那天晚上,木棉天堂挤满了人。

  所有人的面孔都泛着蓝色,目光灼灼,幻想与期待升腾起来,像庞大的烟雾笼罩黑压压的人群。没有喧哗,寂静无边无际膨胀,我听到有人吞口水的声音。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失的天堂时光(4)》

第一声吉他声响了,但不是电吉他,而是充满怀旧与破碎的木吉他声音。人们正准备扭动身体,甩起头发,准备像往常一样坠入疯狂、喧哗、野性的黑洞中去。然而没有黑洞,只有怀旧而伤感的音乐飘出来,像只小手在每个人最疼的心尖上捏了一把。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叶展足足唱了五遍,唱到最后,所有人都哭了,包括我。

  我以为我们已经没有眼泪了,我们以为自己早已在黑暗中变成一块散发阴冷气息的坚硬岩石了,但是我们发现,我们仍有柔软敏感的地方,经不起触摸。

  我们以黑夜为自己华丽的外衣,以疯狂作为手中的利刃,仅仅因为这世界令我们无知,令我们恐慌和无措,我们只有挥舞利刃,不断砍杀令我们害怕的东西,全身涂满保护色、警戒色,像脆弱的婴儿般艰难求生。其实我们都希望听到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

  我们都不喜欢麦当劳、可乐,我们喜欢吃父亲炒的菜,母亲削的苹果。

  然而这些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就像黑夜中的口琴声,可以感知,但无法抓住。

  10

  走出木棉天堂已经是凌晨了,我们四个像午夜幽灵一般游荡在街上。

  脸上的泪已经干了,隐隐散发清凉的气息。

  崇明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轻轻吹着口哨。叶展背着他的金光闪闪的吉他,不时用手习惯性地拨动琴弦。我一边走,一边踢着路上的易拉罐。一只猫从黑暗里突然蹿出来,我们彼此吓了一跳。

  洛神说,我们应该去庆祝。

  于是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家小酒吧。

  这的确是家小酒吧。人们的表情很平静,很悠闲,没有丝毫疯狂的迹象。音乐也很温柔,如水一般流过每个人的手指。灯光是美丽的琥珀色,我们像凝固在琥珀中的昆虫一样安详而宁静。

  叶展开着不痛不痒的玩笑,洛神时不时银铃般地笑着,崇明一边慢慢地喝酒一边认真地听着如流水般的音乐,我时不时地和洛神、叶展猜拳。

  叶展起来上洗手间,留下我们三个。洛神把头轻轻地靠在崇明肩上,她小声地说,崇明,我喜欢你。

  崇明手中的酒泼了出来,他面无表情地推开洛神,说,你喝醉了。

  洛神又倒过去,双手搂住崇明撒娇似地说,不,我没醉,我真的喜欢你。

  崇明猛地站起来,用力推开洛神,伸出手指着她说,你这个婊子,你让我恶心。

  洛神仿佛也清醒了,站起来,把一杯酒泼到崇明脸上,然后她的眼泪流了下来,她说,你他妈畜生,我这么爱你,你骂我婊子!

  然后,酒吧里所有的声音都退得很远,流水般的音乐凝固在琥珀色的灯光之中,一刹那静得斗转星移。前一分钟我们还惺惺相惜,后一分钟一切都变得不可收拾。

  我听到某种兽类浓重急促的呼吸声,我回过头,叶展的眼睛在琥珀色的空气中闪出蓝光,像针尖一样朝我刺来,我感到彻彻底底的眩晕感。

  他们最终还是打起来了,像两头斗红了眼的狮子。杯子,酒瓶,花瓶,能碎的东西都碎掉了,满地的玻璃渣子。身边是一些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喝彩。

  最后他们俩都倒在了地上,倒在隐隐发亮的玻璃碎片上。

  空气中飘出血液腥甜的味道。洛神坐在地上哭,一边哭一边骂,崇明你畜生,你王八蛋。我站在一边,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一切。

  酒精把我的头弄得昏昏沉沉的,眼前的一切不那么真实了,我觉得这一切像是一幕滑稽而可笑的电影,可它演来演去都不肯散场.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失的天堂时光(5)》

他妈的这是怎么了。

  11

  当刺眼的阳光像一柄匕首一般划开我沉重的眼帘,时钟不紧不慢地敲了十二下。我的头像要裂成两半,在这种疼痛之下,我的记忆模糊不堪,像一摊快要蒸发掉的水渍一样。

  我抱着我熟悉的枕头,盖着我熟悉的被单,我现在躺在家里面。也许是洛神把我送回来的,也许是我自己回来的,谁知道呢?

  我走进客厅,在崇明身边坐下来,我问他,你喜欢洛神是不是?

  崇明不说话。

  我也无话可说了。我开始觉得洛神像一株诡异而华美的植物,身旁弥漫着带毒的紫气。

  我陪崇明一直坐到了晚上,然后我们又睡了。似乎沉睡是一种很好的逃避方式,我们都在使用。

  12

  洛神消失了,叶展消失了,没有身影,没有电话,彻彻底底的人间蒸发。崇明也一直闭门不出,除了我以外,在别人眼里,他也消失了。

  我依然上课,依然考试,没什么不一样。

  一个星期之后,我和崇明再一次看到了叶展,当时我们清楚地看到:他在飞。

  我劝了崇明很久,反反复复地说着“我们是一起到死的朋友”之类的话。当最后我准备放弃,指着他骂“你他妈的就这么一直睡吧”的时候,崇明从床上坐起来说,走吧,去找叶展。

  就在我们走到叶展家楼下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叶展从阳台上坠下来。

  然后就是西红柿摔到地面上的声响。

  再然后就是刹车声,尖叫声,以及千千万万种复杂的声音。

  叶展静静地躺在干净的水泥路面上。我看到了他苍白而冷峻的面容,他柔软的头发,他拨动吉他的修长的手指,以及,从他身下不断渗出来的血。

  那一瞬间血光冲天,弥漫了整个城市。

  他就像是从水泥地面长出来的一朵啼血的玫瑰,凄艳而高傲。

  一记重锤打在我的胸口,我无力地靠在墙上,身子贴着墙壁下滑,整个慌乱的街开始在眼前晃荡不止。

  在模糊晃荡的天光当中,我看到崇明用力地挥舞着胳膊,撕心裂肺地喊:叶展,你真他妈的笨蛋!!

  13

  叶展的葬礼很冷清,只有麻雀两三只。我们无法联络到叶展的亲人,只知道他的父母住在北方。他们现在还以为自己的儿子正快乐地活在这个世上,活在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里。

  我将那把金色的吉他和叶展的骨灰一起下葬了,我想,叶展死了之后也是离不了音乐的。我想他可以在天堂里为那些纯洁的小天使们唱歌了,和她们一起跳舞了。

  墓碑上照片里的叶展依旧苍白而冷峻,目光依然闪烁着吸引人的蓝色光芒。

  然而从始至终,洛神都没有出现。我没有理由怪她,在这个爱情速朽的年代,她没有义务来承担这份悲痛。

  她依旧可以和这个城市里千千万万的年轻人恋爱、狂欢。叶展对于她、对于这个城市而言,就像是雨后的一道彩虹。当彩虹出现的时候,人们停下来欣赏、赞叹;当迷人的色彩最终散去的时候,人们又重新步履匆匆地开始追逐风中猎猎作响的欲望旗帜,没有人回首没有人驻足。

  我和崇明去叶展家收拾留下来的东西,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看见崇明蹲下去哭了。

  屋子每一面墙壁都用红漆写满了:

  崇明,对不起!昂维,对不起!

  我一个人走进屋子收拾东西,我在叶展桌子上看到了他最后的笔迹:崇明,昂维,原谅我,我在天堂祝福你们。

  我的眼泪最终流了下来。

  叶展的死像一片温柔的颜色,像一个童话里最美好的幻觉,像黑白电影里模糊的背景音乐,四面八方包围我和崇明。我们开始用大量的时间去怀念。我们像是沿着记忆河流回游产卵的鱼,最后的挣扎总会让我们精疲力竭。

  电台又多了个写稿的好手,木棉天堂又出现了新的金牌DJ,金牌乐手。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失的天堂时光(6)》

我,崇明,叶展,我们开始被这个城市遗忘。

  14

  母亲又升职了。我不知道这是她的第几次升职,也不知道她究竟要升到多高的位置,我只知道她兴奋地对我说你又要转学了。我将去那个春天也会下雪的北方城市。

  我提着一些衣服和一大箱子书和CD站到了门口。我对崇明说,你得好好活着。

  崇明拍拍我的肩膀说,放心,只要我还能写出东西来,我就会好好地活着。

  我说,放屁,你给我听好了,就是你写不出东西了,你也得给我好好地活着。

  说完我转身,义无返顾地走了。

  飞机起飞时加速的眩晕让我很难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我深爱并将我遗忘的都市渐渐消失。

  15

  新的学校让我更加沉默,更加孤独,孤独地看着时光从头顶飞过,投下深邃而寂寞的暗影。

  顶尖的成绩和黑暗阴郁的性格让我成为同学和老师眼中的异数。我不屑与那些成绩与我不相上下的人说话。因为我不想成为一个开口硫酸闭口查理定律的笨蛋。

  于是我更加依恋我的笔,更依恋我深爱的文字。但我那些精致凄艳的午夜灵感却被学校晚上的熄灯制度全部封杀。我每晚坐在黑暗中,感受着自己的手指握笔的快乐,但手指的灵性一点一点流失,终于有一天,灵感再也不肯降临,我知道,我的手死掉了。

  于是我发疯地看书。我带来的书全部堆在床上。很可笑,这个全国有名的学校寝室里竟然没有书架。不过,和书睡在一起的感觉不算太坏。

  这些书有很多是崇明喜欢的诗集,里面的空白处写满了崇明突然闪现的灵感。

  我给崇明写了很多的信,可是他一封也没有回,只有洛神的一封信,信中说:她和崇明恋爱了。

  这儿的生活像是一潭散发腥味的污泥。沉闷,恶心,浑浊,压抑,像是头顶扣了个烂西瓜。每个人都像是丑陋的软体动物,贴在泥上向前爬行,为一场无意义却有价值的赛跑你争我夺,弄出沉闷而黏腻的声音,像水牛把蹄从污泥中拔出来的声音一样。

  时间像猫爪落地一般无声无息地不停转动,花开了又谢,窗开了又关,春夏秋冬一次又一次涅,我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老,日复一日地伤春悲秋。

  当我最终拿到那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我妈很是高兴。我知道,我应该回到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去。

  16

  我再一次走在了这条街上,这条我熟悉而深深依恋的繁华长街。两边是美丽的法国梧桐,每片叶子都像是飞扬的绿色手掌,向我问候。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站在了崇明的门口。我想象着他阔别整整一年的苍白的面孔,惊讶的神情,凌乱的房间。我敲开了门,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开了门,我看到了整洁的房间,接着看到了崇明。

  崇明的遗像挂在墙上,笑容清澈可是落寂。

  崇明是吃安眠药死的,他死的时候脸上都是安静的笑容。老太太对我说。我孙子总是一个安静的人。

  我问,崇明为什么要自杀。老太太轻轻地摇头。

  那一瞬间我眼前飘过洛神蓝色的瞳孔,妖艳的蓝色光芒让我感到眩晕。

  17

  我真的该走了。这个城市没什么值得我留恋了。我看到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我觉得他们都有自己的方向,而我一个人迷失在这个水泥森林里。我知道当人们散去之后,我就只剩下一个人了,这是座空城。

  我真的该走了。我应该去北方了,我应该做一个戴着围巾和宽边眼镜的徐志摩一般的行吟诗人了,应该做一个浪漫的大学生了,我应该开始准备继承母亲的事业了。

  我最后一次徘徊在这条街上,我原地打转像是钟面上寂寞的指针。

  我坐在行李箱上看着眼前匆匆的人流。我坐在这里看时间流过。

  我又想起了朴树的歌.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失的天堂时光(7)》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他们开放。

  耀眼的霓虹又升起来,千千万万的年轻人又开始像萤火虫一样在街上飘荡,隐隐发出蓝色的光。他们比我以前还要年轻,穿得更加另类。我真的老了,我从十八岁就开始老了。

  我想起木棉天堂,我朝街对面望过去,却找不到熟悉的金字招牌,原来的地方挂着一块很大的蓝色荧幕,上面写着“北极尖叫”。

  18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东西离开这个城市。当我走过那座尖顶教堂的时候,我看到了穿婚纱的洛神。她正踮起脚尖吻身边的金发丈夫。她很端庄,也很幸福,她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抹着蓝色唇膏的黑天鹅般的女人了。她是妩媚而温柔的新娘子。

  钟声敲响,鸽子飞起来,我听到人们的祝福。

  19

  飞机升空的一刹那,我听到了叶展熟悉的歌声: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接着我看到了叶展和崇明苍白的脸,然后一瞬间又全部消失干净,只剩下一种叫失重的感觉排山倒海。

  我想起了我的崇明,我的叶展,我的洛神,我的木棉天堂,我写过的美丽小说,我做过的电台节目,我丢失的午夜灵感,我死掉的手指,我生命中的灼灼桃花,我生命中的阳春白雪。你们在哪儿啊……

  一滴眼泪掉下来,整个城市开始沦陷。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维读书之写在前面》

首先交待一下,“四维读书”就是我读书。“四维”取之于我的网名“第四维”。

  我是爱看书的人,我想是的。

  我看很多的书,各种各样的书,我喜欢在灿烂的阳光里在膝上摊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水,然后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

  我有一个红木书架,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站在书架前面,仰着脖子看那些花花绿绿厚的薄的册子。当然这一切是我的母亲告诉我的,我记不起来了。

  我们往往能够记住成长中的寂寞,疼痛,却记不住童年时那段透明时光中简单快乐的小幸福。也许就像人说的那样,人往往能记住痛苦,因为痛苦比快乐更为深刻。

  可是很多时候我却怀念我的小幸福,如果人能不长大,多好,不用死命地念书,不用去想那个人爱不爱我,不用在黑夜里一个人想要流泪,如果人能不长大,那我就会每天穿上漂亮的衣服,拿着玩具枪出去玩一整天,不用担心明天是否有物理考试,可以全身滚得满是泥巴,回家后指着衣服对妈妈傻傻地笑,于是妈妈疼爱地给我换上刚晒干的衣服,上面还有阳光的清香。如果和一个小朋友打架了,我可以痛痛快快地流泪,大声哭,并说我再也不和你好了,然后第二天又开心地把自己的糖果分给他吃。

  永远长不大其实是一种清澈的“柏拉图”,美好的水晶花园。就像彼德·潘一样,做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记得在刚看《彼得·潘》时,我是不喜欢这个孩子的。而现在,当我站在“孩子”这个称呼的尾巴上时,我想我已经原谅他了。

  一个永远也不肯长大的孩子也许永远值得原谅。

  我习惯走到哪里都带着我的包,朋友说就像蜗牛一定要带着它的小房子。我的包里有我写稿子用的本和笔,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两本我要看的书。

  我白天的时候喜欢朝快餐店里跑,在人声喧哗的场所,我找个角落安静地看书。这个习惯是被顾湘教出来的。她喜欢坐在快餐店里,然后用铅笔快乐地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我也试过,可是不行,我是个容易分神的人,风吹草动我的思绪就会跑得很远。所以我总是在夜晚的窗台前一个人悄悄地写,所以我写的东西是忧伤的。朋友说我平淡的口气里有深深的忧伤。而顾湘的东西是明亮且明媚的,看了让人快乐。

  记得我在给一家杂志写专栏稿的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叫《纸间岁月》,在里面我说:我灼灼闪耀的青春就在散发芳香的纸页间流过了。

  流过了,我的年轻的生活,可是我不后悔。

  我的青春,白纸黑字。

  一个十七岁的人说自己的年轻生活流过了,听起来怪怪的。或许是我看的书多了,灵魂就成熟或者说苍老起来。就像台湾的米天心一样,被人称为“老灵魂”。

  老灵魂就老灵魂吧,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自己有足够苍桑的心来看纸间的悲欢离合。

  我看的书真的很杂,包括平面设计和广告画册,甚至连建筑杂志我都会看。我喜欢在空气清凉的日子里,坐在阳台上,旁边有杯咖啡,膝盖上摊开一本建筑杂志或者牛津词典,我不是喜欢看我膝上放的我永远也看不明白的建筑设计,而是喜欢在翻书页的空闲时候,抬头看阳台外高大美丽的香樟,我不是喜欢背单词,而是喜欢那些很长很长的词条给我的平静安稳的感觉。

  读书是我生命的一个状态,飞行的状态。

  四维读书,我在纸间摸到过的华彩,遇到过的人,拾起过的感动,流过的眼泪。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中的蓝色鸢尾――读安妮宝贝(1)》

我想 / 有些事情 / 是可以遗忘的 / 有些事情 / 是可以纪念的 / 有些事情 / 能够心甘情愿 / 有些事情 / 一直无能为力 / 我爱你 / 这是 / 我的劫难

  那天在杂志上看到余杰说女性作家写小说有三个顶峰,一个是张爱玲,那个演尽末世繁华的女子;一个是王安忆,那个纤细而精致的女子;最后一个是安妮宝贝。

  我忘了余杰是怎么评价安妮宝尾贝的了,但我很想知道。因为我想看看一个极度理性的男人是如何去评价一个极度感性的女人。我想应该很有意思。

  我想我是喜欢安妮的,但有时候我会主动地拒绝。因为安妮总是给我大片大片措手不及的空洞以及内心流离失所的荒芜。我想那不是我这个年龄应该承受的。所以我拒绝。

  可是很多时候我需要一些敏锐细小的疼痛,让我抵抗生命中呼啸而来的麻木。

  只要你以相同的姿态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

  可是彼此安慰之后,是更加庞大的寂寞。

  在接触安妮之前我是个阳光明媚的孩子,接触之后依然是,只是双子星的另一面有些蠢蠢欲动而已。我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像安妮一样将自己——放逐,对,就是放逐。我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我在陌生人面前得体地微笑,穿干净的衣服,写有些干净的文字。安妮对我来说就像是开在水中的蓝色鸢尾,是生命里的一场幻觉。幻觉降临的时候我们从时光的两个入口分别进入然后相见,幻觉消失,我们也就告别。安妮依然是那个落拓但美丽的女子,而我依然是那个用功读书准备考大学的好孩子,什么也没有改变。

  就像一个浪人在雨天里躲进一栋废宅,生起一团火,然后第二天雨停了,火灭了,浪人继续上路。那座废宅并没有改变浪人的方向,只是浪人会记得有个雨夜他在一栋废宅里用一堆火取暖。

  浪人会感激那堆火,而我会感激安妮。

  记得一年前我在桃成蹊——就是那个我曾经写到的书店——看到《告别薇安》的时候天在下雨,也是春天,可是春寒料峭,高大的落地玻璃窗上雨滴沿着紊乱的轨迹下滑。那本蓝色的书被单独地放在醒目的位置,像安妮一样以孤独的姿态站立。

  安妮说书的封面上那个身穿白色棉布长裙的女子有着寂寞的手势,于是她接受了这个封面设计。

  而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书面上那种暧昧的蓝色,蓝中透出苍白,恍惚荡漾的感觉。

  我是个对颜色敏感的人,一种颜色对一个人来说注定是命中的囚禁,我们在劫难逃。我喜欢白色,有点纯净而无辜的感觉,像个受了伤的委屈的孩子。后来从小许的文章里知道,原来白色是一种破碎,是内心的流离失所。“白色有激越的热情,但是容易被摧毁。”而小杰子喜欢蓝色,纯净的嘹亮的蓝色,蓝过任何一块晴朗的天壁。而小蓓喜欢红色,她说她喜欢明媚温暖的感觉。

  而小A喜欢黑色,且没有任何理由。

  “黑色是收敛的,沉郁的,难以琢磨的。很多有伤口的人,只穿黑色的衣服。因为这样不容易让别人看到疼痛。”

  有段时间看《告别薇安》看得很灰暗,心里空荡荡的。我总是梦见自己站在一个空旷巨大的停车场中茫然四顾,这种状态让我恐慌。

  有时候在街上走,突然看到花店里的蓝色鸢尾或者精品店里梵高蓝色鸢尾的复制画时,我就会想到安妮,那个在黑暗中孤独地写字的女子。她把字写在湖面上,于是那些水中的幻觉,一边出现,一边消失。

  一直以来,城市生活在当代文学中久久缺席,于是安妮来了,带着她那些阴郁冷艳的文字,也给人们带来了伤口以及疼痛。在安妮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到大批内心流离失所的人,他们有着空洞的眼神,寂寞的手势,以及一脸的落寞。所有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在后现代的水泥森林中浮动,等待末世,接受宿命。而安妮笔下的爱情,在夜色中渐渐幻化成了一把闪亮的匕首。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中的蓝色鸢尾――读安妮宝贝(2)》

她似乎是想用爱情来对抗后工业时代里庞大的孤独和冷漠。

  安妮是个喜欢旅行的人,而我也是,我曾经说过我的生命是从一场繁华漂泊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总能给我细小但深刻的感动。我喜欢走过陌生的城市,看那个城市里马路两边美丽的香樟或者梧桐或者什么别的高大乔木,看几个满头银丝的老太太坐在院子里腌制泡菜,看一个年轻男人牵着一个年轻女人走过繁华的街道,看几个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乖乖地站在马路边上等红绿灯,看夏天灼热的阳光撞碎在摩天大楼的玻璃外墙上,看冬天寂寞的雪花飞进白墙青瓦的深宅大院。

  印象最深的是我在峨嵋山金顶的一个寺庙里住了一个晚上,晚上我睡不着,就裹着毯子起来倚在窗边听外面下雪的声音。清越而温柔。那一刻觉得天地空旷,十六年的光阴都在窗户外面静静地盘旋,我听到自己的青春在哼着小曲儿。年华似流水。

  去年除夕的前一天晚上,我也是在上海的一栋木质阁楼里听窗外下雪的声音,以前听人说过,上海有全中国最寂寞的雪景。抱着毯子坐在床上,想明天也许就能看见那样的雪景了。可是雪一会儿就停了。第二天阳光明媚,上海洗掉了长久以来的冷漠和喧嚣,街上冒出大大小小的红灯笼,大群大群的孩子穿着红棉袄在街上跑,司机微笑着减缓车速,这个温情的城市让我感动。而我也要飞回家了,我终于体会到过年的时候漂泊在外的人是什么样的心情。而眼前浮现出爸爸、妈妈的笑容温暖而舒展。我知道,他们摆满了一桌子的菜在等我回家。

  真的,很多时候细小的幸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淹没我们,只是我们常常出于麻木而忽略。

  小许说她喜欢在火车上匆匆地邂逅一个人,陌生的面孔陌生的笑容,以及彼此间转瞬即逝的温暖。她说一个人在深夜的火车上,裹着毯子靠在窗子边上观望夜色中铁轨外大片大片的黑色田野和山坡,以及偶尔零星出现的乡村的灯火的时候,心里是空荡荡的,但是平静而安宁。

  平静而安宁。这是我们可以用来抚慰伤口的东西。

  而安妮的旅行是漂泊,是放逐。她总是将自己扔在火车上,然后不说一句话地望着一个个靠拢而又消失的站台,窗外沉寂的绿色山脉,擦肩而过的列车上一张张飞掠而过的面容。安妮喜欢这种流动的前行中的生命状态,尽管她知道且固执地相信生命只是一个空虚的轮回。

  我曾经一直在不同的城市和乡村之间徘徊,没有目的,只有前行。看到广阔的天空,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看到陌生的容颜,对我来说非常的重要。那是生命的体验。一个人只有去过很远的地方,见过很多的人,他才能够让自己体会到什么叫平静和沉着。因为无限延长和开拓的,其实是我们心的空间。

  很多人在城市的夹缝里营营役役,他们不知道生命有非常多的苦难和甜美,值得我们坚持,宽容和珍惜。

  那天在翻花谱的时候看到了蓝色鸢尾,上面写着:

  代表着宿命中的游离和破碎的激情,精致的美丽,可是易碎且易逝。

  于是想起安妮。

  一直以来,安妮在她的读者眼中都是个疼痛的女子,一个带着伤口衣锦夜行的女子。她的文字总是抽离人们身边的氧气,然后知道人们缺氧窒息。

  那天在榕树下看安妮新写的散文,写她工作的样子,写她健康的疲惫,突然发现了安妮明媚的一面,让人很是惊喜。有个网友评论说:安妮,很高兴看到你阳光灿烂的样子,丢开那些阴冷尖锐的文字吧,只要你快乐,我们都会快乐的。

  感动了,为那个不知名的朋友。

  快乐不是烟火只开一瞬,快乐永恒。

  送给安妮。也送给我所有的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坐井观天的幸福――读苏童(1)》

在我的电脑里面有着一些作家零散的照片,其中包括苏童。本来我看书的时候很少去看一个作家的本身,可自从小A给我弄了这些照片之后,我开始形成一种爱好:我喜欢在看完一个作家的文字之后再来看作家的照片,看他的眼神、眉心及嘴角的弧线。

  一直以来,苏童都以他冷艳张扬的想象力以及飘忽的行文风格震撼着我,在没有看到他的本人以前,我一直想象一个男人要有多么冷峻沧桑的面孔才能完成那样的文字。后来你看到了,一个笑容平和而温暖的男人,只是目光依然锐利。

  记得我第一次看苏童的故事是在初二的时候,书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可是永远记住了那个枫杨树故乡。

  评论家说苏童的文字里有种思想的回归。所有内心的流离失所都是以同一个地方做为牵绊,而这种牵绊就是他所幻化出的枫杨树故乡。在那个地方,有被烈日晒得发烫的青石板,有长满青苔的石桥,还有一条河水昏黑发臭的小河沟,河边有几个洗衣服、洗菜的泼辣的妇人,墙角边吐着长长舌头的赖毛狗,以及在生活的夹缝中蠕蠕爬行的人们。

  苏童常常将小说的背景设定在夏天,烈日炎炎。苏童似乎是要故意违背那句“太阳底下没有秘密”的古话,他用他的文字在朗朗白日之下编织了太多太多绮丽诡异的幻觉。

  一直以来我是喜欢夏天的,因为我觉得这是个个性张扬的季节。就像周嘉宁说的那样:我需要明媚的阳光,让我漆黑,让我沸腾。我是个出生在夏天的孩子,双子座,性格内敛而又张扬,在平时我被教育成一个要掩藏棱角的人,而内心却是不甘于平凡。我向往一切华丽与新锐的东西,正如我向往梵高喧嚣的色彩。而苏童让我找到这样一个秘密的后花园,洒满夏日阳光的后花园,有色彩无声但张扬地流动。

  苏童营造了太多的南方意象,他笔下的世界总是散发出一股南方八月湿热的氤氲。评论家说苏童像是一株南方的阔叶植物,展开着肥厚宽大的叶子,枝叶交错,自由而散漫,时常还是水淋淋的,散发着植物在夏天里辛辣的气息。而有些时候我觉得苏童像是在夜色中开放的黑色曼陀罗,暗香涌动。南方意识,南方气质,南方氛围,这一切构成了苏童小说世界的底蕴:躁动不安的生存欲望,怪异诡秘的历史与自然,自由洒脱的叙述风格。

  那天翻一本杂志,翻到了一篇文章批评苏童创作面狭窄,执著于个人内心世界的描写,里面说苏童“坐井观天”。然后我又在榕树下看到一篇文章,叫《坐井观天的幸福》。于是我一下子就把两件事想到了一起,我觉得真是奇妙。

  苏童是个对细节方面很执著的人,有点像张爱玲。张爱玲总是不厌其烦地用大量的笔墨去描述一只留着褐色茶渍的杯子,一幅被风纠缠的窗帘,一双锐利雪亮的男人的眼睛,一圈女人颈际的蕾丝花边,一座无声倾倒的城,一缕妩媚晃动的烟。她以极度冷静极度客观的心态来描写这一切,让人在心里感到琐碎的同时产生不可名状的空虚和恐惧,同时怕被这种生活纠缠一生。一直以来我都想动笔给张爱玲写点东西,可是这个掌心写满末世繁华灵魂却被深深囚禁的女子真的让我束手无策。不是我不想写,是我写不来。

  可是苏童对细节的关注却注入了太多迷幻的色彩。比如他在《妻妾成群》里描写的那口井,井内是幽暗且寒冷的,井台上也爬满了青苔。颂莲被这口井纠缠了一辈子,井中的世界对她来说是个黑色的诱惑,她想将它看清楚以便使自己不再莫名地恐惧,可是她却永远也不敢靠近,但她也走不出那口井的阴影。所以她只好在井边不停地转圈,一边转一边说:我不下去,我不下去。

  还有武则天手中的紫檀的木珠,溺水而死的女孩子指尖的红色花瓣,死人塘里漂浮的尸体和岸边生机勃勃的野菜。

  苏童不喜欢碰那些很大的题材,他的小说关注的是人内心的挣扎。可是有段时间评论界大肆抨击苏童的小说,说狭隘且单薄。于是苏童屈服了,写出了一些让我看了为他心疼的文字。但苏童后来又回到了自己特有的叙事风格。我想他也许发现了“坐井观天的幸福”。他是个任性且有个性的人,我欣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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