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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天喝冰水

爱与痛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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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坐井观天的幸福――读苏童(2)》

有人说过,写字的人内心都是流离失所的。安妮是将自己放逐,而苏童更彻底,他是逃亡。由贫穷向富足逃亡,由历史向现实逃亡,由枫杨树故乡向现在水泥森林逃亡。因沉没而逃亡,因逃亡而流浪,因流浪而回归,但回归之路已断绝、迷失,那么只能继续流浪,流浪标志着无处安身,无家可归。

  我的枫杨树老家沉没多年

  我们逃亡到此

  便是流浪的黑鱼

  回归的路途永远迷失

  可是苏童笔下的逃亡却往往形成一个环,扣成一个死结。经过支离破碎的挣扎然而永远也敌不过宿命翻云覆雨的巨大手掌,于是回到最初,至少是与最初相似的状态。比如《离婚指南》中的杨泊,比如《米》,比如《红粉》。一切都像是众神操纵的命运转轮,一旦启动,无可更改,无法停止。

  而苏童叙述的激情不过是装饰在颓败故园上的迷离的花朵,表面的华丽与喧嚣下面,掩藏了太多的绝望。

  可是,即使苏童停顿下拉之后,他也认为自己永远是个异乡客,无法融入周围的生活,于是他用拒绝的姿态站里于苍穹之下旷野之上。

  我们一家现在居住的城市就是当年小女人环子逃亡的终点,这座城市距离我的枫杨树故乡有九百里路。我从十七八岁起就喜欢对这座城市的朋友们说,“我是外乡人”。

  我讲述的其实就是逃亡的故事。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发生了,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开始了。

  我想以我的祖父陈宝年的死亡给我的家族献上一只硕大的花篮。我马上将提起这只花篮走出去,从深夜的街道走过,走过你们的窗户。你们如果打开窗户,会看到我的影子投在这座城市里,飘飘荡荡。

  谁能说出那是个什么影子?

  那是寂寞而忧伤的影子,注定摇晃着我的一生。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城市――读刘亮程(1)》

看到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正亮着一双眼睛在上海书城里逛。看到刘亮程的名字的时候我兴奋得很,可随即就变成了沮丧。是真的沮丧,因为我的旅行包已经装得满满的,连再放进一本书都很困难,而且手上又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所以我在不断把书抽出来,翻翻之后又放回去的思考中决定暂时不买。

  后来在地铁站的“季风”书店我还专门找了一下,可惜电脑坏了,不能查书,于是我自己找,结果我从季风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到半路的时候,同伴李飞碰碰我的胳膊,说刚才放在“值得关注”书架上的《一个人的村庄》挺好的。当时我望着李飞的感觉是我想吐血。

  从上海飞回来之后我又去逛书店,结果看到它乖乖地呆在“新书出炉”的书架上。我当时的感觉很开心,简直想拍着手儿笑。

  看到一本书和看一本书的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看到《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快乐得要命,看《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感到一股淡得不着痕迹的悲伤无边无际地蔓延,同时感到自己真的是碌碌无为并且无所事事。

  我总是喜欢读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比较贴近的文章,可是刘亮程的书是个例外。我是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农村最大的印象就是大片大片的田野以及田野上七零八落的牲口。可是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甚至有点伊甸园的味道。人和动物可以那么和谐且相通地住在一起。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心满意足地坐在空旷的田野上,平和地看着季节年复一年地走过村庄。草长莺飞。他像个旁观的哲学家一样守着那片温暖的土地。他从来就不想离开他的村庄。

  我喜欢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

  就跟那首歌一样: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

  记得原来我对村庄并没有很好的印象。高一的时候我和小A心血来潮去农村住了三天,那三天之内,我记得每天晚上的蚊子像是一队轰炸机,每天白天我总会不断地在路上碰见对我横眉冷对的狗,小A告诉我要以相同的目光与狗对视不要害怕,每块田上牛和马的眼神总是涣散且漠然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女孩不上桌男孩坐桌上。

  可是刘亮程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他总是自信而且快乐,一个微笑着仰望天空的知足的人。他从不怀疑自己生活在一个村庄里就碌碌无为,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全部老了,我们全部离开了村庄,那么,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

  他说草大概要用五年的时间才可以长满被人铲平踩实的院子,蛀虫要用八十年的时间把木梁蛀空,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蝼蚁大概用一千八百多年才能毁掉墙根。

  曾经从土里站起来,高出大地的这些土,终归又倒塌到泥土里。

  而不管有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的工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

  刘亮程说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

  那么,这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就在这座村庄里站成了永恒,等到刘亮程老了,等到看他的书的我们都老了,村庄也老了,可这些事物不会老,它们会代表永恒的村庄一直这么默默地站着。

  可是刘亮程又是谦逊的,他不为自己的睿智而目空一切,他觉得自然伟大人类渺小。他说有时候不做人也挺好的,比如做一头驴,拉拉车,吃吃草,亢奋时叫两声,平静时就沉默,心怀驴胎。比如做条小虫子,在春花秋草间,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短暂快乐的一生蹦完。比如做棵树,只要不开花,不是长得很直,便不会挨斧头。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城市――读刘亮程(2)》

一年一年地活着,叶落归根,一层又一层,最后埋在自己一生的落叶里,死和活都是一番境界。

  刘亮程的书像是在阳光中浸泡了很久,字里行间都是明媚的风。可是在四下安静的时候,我总会看见眼前恍惚而过的忧伤。就是在他直白而口语化的文字里,我读出了寂寞的音节。他讲的故事很平淡,可是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被感动。
 
  比如有个老人在冬天里冻死了。他说: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活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

  比如他写一匹马跑掉了。

  这是惟一跑掉的一匹马。我们没有追上它,说明它把骨头扔在了我们尚未到达的某个远地。马既然要逃跑,肯定是有什么在追它,那是我们看不见的,马命中的死敌。马逃不过它。

  比如他写一只野兔,一只不吃窝边草的野兔,为一口草奔跑一夜回来,却看见自己窝边的青草已经被别的野兔吃得精光了。

  比如他说有只鸟曾经停在他铁锹的把上对他不停说话,不停地说了半个小时之后,那只鸟声音沙哑地飞走了。那种鸟可能只剩下最后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到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它曾经找到了他,在他耳边说了那么多的话,可是他只是个种地的农民,没有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树枝上站过,他怎么会听懂你鸟说的事情呢?

  不知道那只鸟最后找到知音了没有?听过它孤独鸟语的一个人,却从此默默无声。多少年后,这种孤独的声音出现在他的声音中。

  刘亮程一个人在长满青草庄稼、野花开满大地的农村晃来晃去,而我一个人在灯火辉煌的城市里仰望寂寞的黑色天空。这也许是我和他最不相同的地方。我骨子里是个向往繁华的人,我觉得繁华到极致之后,剩下的就只有告别,以及末世的降临。这是一种可以让人清醒的疼痛。

  我总是怕自己到最后会变成一个麻木的人,对一切的感动或者疼痛有着漠然空洞的眼神。我总是在每天的每个时刻收集各种各样的感动以及大大小小的可以让我落泪的难过或者忧伤,怕自己某一天忽然就变得苍老起来麻木起来,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了,我就可以把这些感动忧伤难过统统找出来,让我的心变得重新温润。

  记得在一个夜晚,我看《寒风吹彻》那篇文章看得掉下了眼泪。其实这场眼泪已经蓄谋已久了,寒风吹彻,让我疼痛,同时给我一个可以软弱的借口。

  我不再像以往,每逢第一场雪,都会怀着莫名的兴奋,站在屋檐下观看好一阵子,或光着头钻进大雪中,好像要让雪知道世上有我这样一个人,却不知道寒冷早已盯上了自己活蹦乱跳的年轻生命。

  我记得自己小时候很盼望下雪,因为我住在西南这个悠闲的盆地中央,空气一年四季都是温暖的。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大团大团的白色漫过整个城市。那天早上我起床之后就一直站在大门口,看天空纷乱下坠的大雪,当时我只记得自己有种感觉,是忧伤和寂寞,生平第一次我感受到这两样东西。当时我就那么傻傻地站在门口,看着看着我就哭了,没理由地掉了眼泪,直到妈妈用厚厚的毯子将我裹起来抱进屋里。可是我还是将目光紧紧贴在那个灰蒙蒙的天空之上,想一个生了病的倔强的孩子。

  在那场大雪中,所有的小孩都玩得格外的开心,除了我。我在落满雪花的台阶上扫出一小块空地,我坐在扫干净的青石板上,托着下巴看着漫天漫地的雪花和在雪地上撒野的孩子们。偶尔有雪落在我的手上,然后就迅速地化掉了,于是我就很害怕,觉得我把雪花弄死了,于是我戴上手套小心地接着它们。

  现在想想,我在五年级的时候就会看着伙伴们开心地跑而自己一个人静静地托着下巴坐在一边。托着下巴,仰望天空,我是多早就学会了这个寂寞的姿势啊!想到这里我又想掉眼泪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城市――读刘亮程(3)》

我曾经是个爱笑爱说话的明亮的孩子,现在依然是。只是我多了一些时候会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忧伤,于是我就在喧闹嬉笑的场合一下子一个人安静下来。我开始迫切地需要能够了解我甚至迁就我的朋友,我开始想要大把大把的温暖。

  从那个夜晚,我懂得了隐藏温暖——在凛冽的寒风中,身体中那点温暖正一步步退守到一个隐深的有时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的深远处——我把这点隐深的温暖节俭地用于此后多年的爱情和生活。

  一些认识我的人说我是个冷漠的人,走路的姿势寂寞,写字的样子更是寂寞,而我的脸上总是有些不敢让人接近的冷漠。其实不是的,我把仅有的温暖全给了我喜欢的小A、小许、小蓓、小杰子,还有那些爱我的朋友。

  我也曾经试着让每个人接受我,后来我发现做不到,当我做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真的精疲力竭了。那好像是在初二吧,在我彻彻底底地在深夜一点抱着电话对一个女孩子控制不住哭出声之后,我就咬牙对自己说:该松手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学会了隐藏温暖,将我的温暖只给我喜欢的人。

  当一个人的岁月像荒野一样敞开时,他便无法照顾好自己了。

  直到三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为什么当初那个敞开灵魂的小孩子会手足无措地掉下委屈的眼泪。

  现在我真心地去爱我的朋友们,我将我仅有的温暖留给他们,尽管我一天一天地感受到冷漠在我脸上刻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我希望有明媚的风,将我身体的每个缝隙都填满温暖的味道,融尽我所有结冰的骨骼。

  三十岁的我,似乎对这个冬天的来临漠不关心,却又好像一直在倾听落雪的声音,期待着又一场大雪悄无声息地覆盖村庄和田野。

  我真的期待有一场大雪可以覆盖整个大地。

  然后就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在我流离失所的一个人的城市。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哀伤的孩子――读《彼得·潘》(1)》

彼得·潘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他永远也长不大。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想我是嫉妒他的。

  我的童年很快乐,像童话里的水晶花园一样只有纯粹透明的快乐。有父母爱,有外公外婆疼,还有我的哥哥姐姐以及邻家一个头发软软的小姑娘。我常常有新衣服穿,有糖吃,还有很多玩具,和其他小朋友不一样,我还有很多很多的书。我五岁的时候就可以看有字的连环画和算两位数的乘法了。我是个在幸福里长大的孩子。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时光可以留在我的童年,不要飞快地流走。

  可是我还是在明媚的阳光中,在父母的疼爱中,在寂寞的风中悄悄地长大了。我心中流过的色彩不再像是童年那种纯粹的明黄或者暗蓝,代表纯粹的开心或者哀伤。长大以后,成千上万的色彩从我的心里流过,我以为它们会像清水流过光滑的石板一样转瞬即逝,可是它们却在我的心的表面留下了斑斑驳驳的投影,像是一个在水里泡了几千年的铜罐的表面一样。有痛苦的微笑,也有快乐时恍恍惚惚的忧伤。各种各样的光汇在一起是明亮的白色,可是各种各样的油彩汇在一起却是颓败的黑色。我曾经尝试着改变,可随即发现自己无能为力,我的忧伤太巨大。于是日子就这样继续下来。

  彼得·潘永远呆在永无岛never land上,呆在他的童年里面。而且他会飞,每个人都疼他,我应该是羡慕他的。可是我没有。我是不喜欢彼得·潘的,甚至有些时候有点恨他。因为他任性得一塌糊涂。他总是伤害爱他的人,他从来就不考虑别人心里是否难过。

  我不喜欢这个长不大的小怪物。

  可是那天在“榕树下”网站,小许对我说:彼得·潘是个落拓的孩子,他太任性了。可你和他一样。

  可你和他一样。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开始下坠,无穷无尽地下坠——每次我都以为跌到底了,可是它依然下坠。原来我是个让人伤心的孩子。

  六月六日。午夜十二点。双子星明亮。我的降生。

  我出生在两天的交界边缘,出生在双子星庞大的笼罩之下,我是个性格双重的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可是它却让我爱上黑色给我的敏锐的疼痛。

  我从小被教育成一个听话的孩子,有涵养,外表干净清爽。小许曾经对我说:彼得·潘是个落拓的孩子,而你太听话,太规矩,你的生命像是沿着一条画好的轨迹在滑翔,翅膀虽然张开了,可是保持着同样的姿势低空徘徊,僵硬而麻木。

  我知道彼得·潘是会飞的,而且飞得很好很顽皮。他时而掠过海面。时而又钻进很高很高的云里面去。

  “眼看迈克尔就要坠到海面上了,彼得·潘才飞快地冲下去,一把抓住他。彼得·潘这一下干得可真漂亮,但是他总是等到最后那一瞬间才去救人,而且,他好像是在故意炫耀自己的本事,而不是专门为了救人。”

  你看,他就是这样一个骄傲而任性的孩子,他又伤害他的朋友们了。

  小许曾经写下过这样的句子:

  “爱的背面是什么?”

  “是恨。”

  “不是,是遗忘。”

  彼得是个经常忘记别人的人,或者说他从来就没有去爱过别人。

  “既然他把那些事情忘得那么快,”文蒂深思地说,“怎么指望他能一直记住咱们呢?”

  真的,有时彼得飞回来的时候,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文蒂看清了这一点。“无论是白天还是别的时候,彼得飞过来看见他们的时候,眼里竟流露出努力辨认的神色。有一次,文蒂不得不向他喊出自己的名字。”

  我不喜欢彼得这个样子,他需要大家对他的爱,他可以在那些爱里面任性地撒娇,就像个在雪地上撒野的孩子,可是他却不爱别人。或者说得更悲哀一点,他不懂得怎样去爱别人。

  一个失去爱别人的能力的人是悲哀的。安妮不轻易地去爱别人,因为她被爱情的宿命割伤了一条很大的伤口。可是彼得纯粹是因为幼稚,因为他任性的自私。于是所有爱他的人都感到难过,为他伤心,包括文蒂,包括那个为他嫉妒文蒂为他去死的小仙女丁卡,包括印第安公主虎莲,包括永无岛上的孩子们,以及那些甘愿让彼得骑在自己的尾巴上玩耍的美人鱼们。也包括我,我想我也是爱他的,我对别人说:我觉得彼得·潘是个可怜的孩子。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哀伤的孩子――读《彼得·潘》(2)》

我觉得彼得·潘是个可怜的孩子。

  在这篇文章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小许。那天晚上已经七点十五分了,大家都在上晚自习。我握着电话站在校门口的电话亭里,夜风吹过来,我闻到自己刚洗过的头发上有青草的香味。我对小许说我在给《彼得·潘》写书评呢。小许说为什么想到要写彼得呢?我说因为他是个让人恨也让人心疼的可怜的孩子。小许说你是第一个觉得彼得可怜的人。

  小许坚持认为彼得是个落拓的孩子,我不知道彼得什么地方让小许感到落拓,就正如小许弄不明白彼得什么地方让我感到可怜。

  小许说我是第一个给童话写书评的人。我对她说其实顾湘也给童话写书评,写《小王子》,也写《彼得·潘》。顾湘对《彼得·潘》的书评写得相当地好,我觉得自己现在又写《彼得·潘》是在干一件隔纸描红或者画蛇添足的笨事情。

  小许鼓励我说不是呀你和顾湘写的东西不一样呀。

  于是我也笑了,安慰自己:是呀,真的不一样呀,我们看的《彼得·潘》是两个版本,她说的温迪就是我说的文蒂,而且她看的版本好像比我的译得好一点。

  说完我们两个都笑了。我看到玻璃墙上自己的笑容格外明亮,像个快乐的小孩子。

  小郭啊,你真像个小孩子。小A这么对我说过,一草也这么对我说过。记得我一个人去上海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一草,我和他在路边等车。一草说:小郭呀,你真像个小孩子。于是我说我本来就是个孩子呀。一草笑眯眯地望着我:小郭我特喜欢你这一点,承认自己小,而不是像一般十六七岁的孩子一样扮成熟。

  是的,我看到过很多初中的孩子用成人的姿势难看地抽烟,我为他们心疼了。为什么要急急忙忙地长大呀,有一天你们会发现自己真的无法挽回地长大了,那你们想重新变小都不可能了啊。

  在一草说的时候我没有告诉他有段时间我是多么地不想长大。

  那是初三的时候,我对A说我不想继续长大了,一辈子上幼儿园多好呀。小A说:想想彼得吧,那个永远哀伤的孩子。

  听了小A的话之后我就开始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我要学会珍惜学会怎样去爱去宽容别人,因为我不希望像现在一样像彼得一样像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乱发脾气让爱自己的人伤心。我不愿意看到爸爸妈妈老了,朋友们都牵着自己的孩子,小树苗都长成参天大树了,高山都被风削平了,大海也被沙填满了,而我依然是个长不大改不掉死不了的满口乳牙的没心没肺的小孩子。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我是会哭的。

  彼得太爱自己了,他是天真而自私的。

  “岛上的孩子的数目时常变动,因为有的被杀,或者其他缘故,他们眼看就要长大的时候——这是不合乎规定的,彼得不允许他们长大,于是彼得就把他们饿瘦了,直至饿死。”

  “我虎莲是讲意气的”,美丽的公主说,“彼得·潘救了我的命,我就永远做他的好朋友,我绝不让海盗来伤害他。”

  这在虎莲公主一方,是处于感恩和礼貌,但在彼得看来,这是他应得的报答。于是,他往往居高临下地说,“很好,很好,彼得·潘说了”。

  每次他说“彼得·潘说了”的时候,就是让对方闭嘴。

  “彼得不允许孩子们的模样有一丁点像他。”

  一个太爱自己的人往往不知不觉地就伤害别人了。

  那天我问兔子我是不是一个可恨的人。兔子说从某个意义上说你是的。于是我问兔子为什么。兔子说你总是轻易地就对别人许诺一些事情。比如你答应送给我一只珍珠兔子答应给我你的文章答应教我插花,可是最后你什么也没做。

  我想告诉兔子我的打印机坏了而且电脑的屏幕烧了所以文章打不出来,我还想告诉她我的亲戚还没有把珍珠兔子送给我所以我也没有办法给她,我又想告诉她我原来学插花的那本书不知道弄到什么地方去了所以没有办法只凭一张嘴就教她。我还想告诉她很多东西,可想了想又嫌太麻烦,况且说了她也不一定就会信。于是作罢。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哀伤的孩子――读《彼得·潘》(3)》

有人找我帮忙的时候我一般不怎么考虑,一口答应。因为我不想看见别人失望的样子。可是当我努力了之后发现自己真的不能帮忙的时候,我只有让别人更加失望。我知道我把事情弄得恰得其反了。朋友说我善于给别人以美丽的假象。

  彼得·潘伤害了别人,我也伤害了别人。但从某个意义上讲,彼得是无心的,而我却是有意的——尽管我是有意想让别人快乐一点。
 
  那天兔子一脸严肃地对我说:你不要再轻易地许诺别人了,真的应该改改了。于是我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小声说:知道了,我一定改掉这个不好的习惯。

  彼得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口是心非。这也说明了他真的仅仅是个孩子。

  文蒂要走了,孩子们要走了,可是彼得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依旧在有口无心地吹他的那支破笛子。大家都叫他一起去找妈妈,可是他不,“你们去吧,我才不去呢,真见了她,她一定又要盼望我长大了,我才不想长大呢,我要永远做个小孩子,永远玩耍”。

  “孩子们走了以后,他还快乐地吹了一会儿笛子呢。当然,这只是在掩饰他的难受,证明自己对朋友们对文蒂的离开满不在乎。他决定不吃药,为的是气一气文蒂。然后他不盖被就躺在床上,也是为了要惹文蒂生气。平时,文蒂怕他着凉,总是将他塞进被窝里。他难过得差点哭出声来,但是他忽然想到,如果自己笑起来,文蒂说不定多么生气呢。于是他就笑起来。”

  我不希望看见彼得和文蒂分开——相爱的人分开。就正如我希望和我爱的人一辈子住在一起一样。小孩子不懂得爱不懂得珍惜,所以可以把自己心爱的玩具到处乱扔,等找不到了又大声地哭,但也不会太难过,因为妈妈会买新的。可是我们总是要长大的呀,长大了就要学会珍惜了呀,怎么能如此任性呢?彼得你让我生气了。

  那天在榕树下看到小许的帖子:“你说好和我一起去上海的呀,去看美丽的法国梧桐的呀,可是你怎么提前缩回了你的手呢?你怎么如此不懂得珍惜呢?”

  于是才发现,自己真的和彼得很像。

  彼得是个哀伤的孩子,书里面有很多地方都让我心疼了。

  比如在环礁湖上,彼得、文蒂都受伤了,都飞不动了,这个时候黑色的潮水涨了上来。这时候飘过来一只风筝,于是彼得恶狠狠地叫文蒂爬到风筝上去,别管他。可是等文蒂走了,彼得也害怕了。美人鱼围着他转,可是她们也没有办法。灰白的月光射向水面,射到水里。于是他一边听着全世界最哀伤的声音——人鱼唱月,一边勇敢地对自己说:死,是最伟大的冒险。

  这是我喜欢的情节,也是顾湘喜欢的。

  比如还有彼得对文蒂说的话,他说:我原来也一直以为妈妈会一直开着窗子等我,于是我就在外面玩了两个月,又玩了两个月,再玩了两个月,然后我飞回家。可是窗户已经栓住了,妈妈已经把我全忘记了,我的床上睡着一个小不点。

  后来文蒂和孩子们飞回了家,窗户还开着,家里欢乐极了。可是彼得在玻璃窗外面,他不能进去。彼得有别的小孩子享受不到的快乐,可是,这种玻璃窗内的快乐,他永远也享受不到。

  这个哀伤的孩子,我希望他有一天也能长大。就让我用顾湘的话来结尾吧:

  “第二个路口往右手,然后一直走,直到天亮。这是去永无乡的路。可是这只是彼得随口说的,即使打开落满灰尘的地图,让飞过整个地球的飞鸟来找,也找不到。可是温迪信了,我也信了。我想我已经原谅彼得·潘了。”

  站在孩子这个称呼的尾巴上,我真的原谅这个哀伤的孩子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暗夜未央

这个三月将成为我对于痛苦的一种纪念。很多蝴蝶就是在破茧的一刻被痛得死掉了,卡在那儿,死在羽化的途中,死在展翅飞翔的前一步——这就有点像我们的成长。

 

[em03]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1)》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

  我用1968年作为一个分界点是因为我很震惊于这句话居然可以出现在一堵围墙上。我在中国的围墙上几乎看到的都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之类的,好像中国人脑子里除了生孩子就没别的事了。所以我觉得巴黎大学的围墙是世界上最有品位的围墙。
 
  二十世纪的时候这句话还只是一句很普通的话,充其量不过是一句颇有哲理的话,于我无关痛痒。而从二十一世纪开始,这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中刻下痕迹。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板。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关于上海

  恩雅说过,每个人都有一条根,它就在脚下,每离开故土一步就会异常疼痛。

  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是扎根在上海的,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有人说过,喜欢上海的人都很世俗。我笑笑,当一个疯子的酒后胡言。很多人喜欢西藏,说那儿是真正孕育灵感的地方,并且大多数人在声明他们喜欢西藏的同时还要影射一下我的上海。于是我问他们格桑花什么时候开央金玛是什么神转经筒向哪个方向转,他们看着我的时候一脸茫然。其实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西藏了解西藏,但我不会为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说西藏西藏我爱你。那很肤浅。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地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小蓓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样,根不在脚下,在北京。她说她喜欢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很厚很重的光芒。因此我们就要在生命的前二十年里活得比别人辛苦比别人累,二十年后我们再呕尽自己的心血去换一本蓝印户口,然后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就在那些无聊的上海人大谈上海的俗气并且一脸不屑的时候我却在为虚无的明日黄花做困兽之斗。

  为什么要让不爱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上帝一定搞错了。

  我的同学曾经在复旦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真正的家。我不是复旦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复旦的学生,这就是我和复旦目前惟一的联系,有点像单相思。

  我妈希望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考个实惠的大学上个实惠的专业,结个实惠的婚生个实惠的孩子,最后躺进一具实惠的棺材实惠地去死。

  但我命中注定是个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有首歌唱到: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命中注定。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喜欢上海是因为它从二三十年代沿袭下来的文化底蕴——繁华而苍凉。

  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是说。

  旧上海在我的心中是一部老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贵的妇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梵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逝,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是谁说过:整个上海燃亮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游轮。

  而我现在的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一句话,它是一个像农村一样的城市,一个像城市一样的农村。恰恰这是最可怕的。如果它是个纯粹的农村,山明水净,青草粉蝶的话,那我会义无返顾地拥抱它,不需作任何解释。如果它是个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那我也会张开我的双臂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它不是。这里有穿着高级西装脚下踩双NIKE的所谓的“先富起来”的人们,他们会在圣诞节的时候装模做样地在圣诞树上把小天使用上吊的方式挂起来,然后抱着胳膊在一旁傻傻地笑,傻傻地欣赏他们弄出来的在风中晃动的小小尸体。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2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2)》

所以我固执地认定我将来的生活应该在上海。生活在别处就是我的美丽愿望。

  伟大的米兰·昆德拉。

  回顾上面的文字,我在极力宣扬一个人如果爱一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地作解释的,但我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我不爱上海?嘿嘿,埃舍尔的怪圈。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上海写的。

  关于文字

  我妈说你要考经济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将来挨饿受冻风吹日晒雨淋。其实她的潜台词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了。我妈多少懂一点文学,所以她知道文人的生活不会富裕,至少在物质生活上如此。而我妈又很爱我不愿我生活动荡不愿我离家太远,所以当我说我要考复旦的中文系的时候我们的分歧很大。最终的结果是我做出牺牲,而且很大。我放弃了我的中文系而改学理科,并且正在参加为全国化学大赛而组织的集训。家人期待着我的显山露水,而我觉得那毫无希望也毫无意义。

  我对随便哪种感觉的文字上手都很快。曾经我用一天的时间看完《第一次亲密接触》然后第二天就写出了两万多字类似的东西,把同学吓得目瞪口呆。尽管我认为那种东西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时光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淹没得不留一丝痕迹。

  我把考试中得到满分的作文随便丢掉,却把老师说的毫无内涵的文章装订好放在抽屉里。我常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然后拿给同学看,然后他们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喜欢上海我也喜欢文字,所以我喜欢上海的文字。

  当我写下上面的文字之后我才猛然意识到令我心动的那些精致的女子都是上海的姑娘,比如恩雅比如安妮宝贝比如许佳比如顾湘。

  我喜欢安妮宝贝和苏童的文章。因为两个人都有绝世华丽的想象力和冷艳张扬的文字。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是没有理由或者因为很奇怪的理由。比如我就很喜欢《我在梦见你》的书名,注意,我说的是喜欢书名。等我买回那本书的时候我又不想看书里到底写的是什么了。但还是很喜欢“我在梦见你”五个字。后来老师告诉我那是个病句。当时我就傻了,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是个病句哦!

  可能我看的小说多了所以我大脑构架场景的能力很强。很多时候当我看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时我会想下一个镜头应该怎么拍,和导演一比高下。很是不自量力。

  我的梦想是将来能做广告,极具震撼力的那种,而不是什么牙好胃口就好之类的。小蓓也想做个广告人,但她似乎比我更为理想化。我还有很大的功利情绪在里面,我说我要用一个企业家的身分来经营艺术,而小蓓却说她要用一个艺术家的身分来经营企业。我说那你的公司肯定垮了,小蓓说垮就垮吧。

  那些小说中的画面常常在生活中浮现出来,比如苏童笔下的那口关于生死和宿命的井,比如安妮宝贝笔下的棉布长裙。我常常在想:其实人真正最完美的生活应该是在文字里的,活得像电影一样,活得像小说一样,最次也要活得像电视剧一样。

  虚幻的生活。

  安妮宝贝说:柏拉图是一场华丽的自慰。

  当我在草稿纸上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同学吓得要死。他问:你写来干什么的?我说:参加新概念。然后他就真地吓死了。

  生活在小说里面的人其实是最开心的,所有的结局都设定好了,沿着宿命的轨迹你只需无尽滑翔就好了,抗争是没有用的,所以只活不想,管它结尾是死亡还是永生,这似乎也是种人生的大境界。

  写小说的人也很快乐,生活中谁得罪了你,没关系,写进小说里好了,好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李碧华就这么“恶毒”。

  扮演上帝的滋味不错不错!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文字写的。

  关于流浪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

  一直以来我很喜欢武侠小说中关于扶桑浪人的情节,不是哈日,而是敏感于浪人那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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