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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天喝冰水

离别曲-张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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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12

  -并不像一些学古典音乐的人那样抗拒流行,流行音乐有个好处,就是普及。音乐是个旅程,每个人也许都曾经被一支流行曲深深地感动过。这支歌陪着他们成长,也陪着他们老去,然后,在人生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同一支歌会唤回了所有的往事。

  在伦敦的时候,她和望月经常躲在宿舍房间里偷偷听“辣妹”,两个人还学着辣妹的唱腔,把睡裙撩到大腿上,跳着性感的热舞。她只是没想过会站在舞台上唱歌。

  这个女孩子从来不需要选择自己的命运。三岁那年,妈妈发现了她的音乐天分,把她送到+那里学琴。八岁那年,她拿了奖学金去英国。在她年轻的生命里,最沉痛的打击是父母离婚,那也不是她可以控制的。

  然后有天,命运把她送回来她出生的地方,童年那些无忧的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可回了。

  此刻,命运又向她招手,而且是在她老师的墓地里。她从未了解命运的奥秘,然而,当机缘之鸟翩然降落在她的肩头上,她不禁再三回首。或许,她可以做一些好音乐,这些音乐将来会成为别人的回忆,唤回生命中美好的时光。而且,她还能赚一点钱,救救她那个太任性的妈妈。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13

  林孟如带着-写的歌去找一个人。她走进一间位于一幢大厦二十楼的录音室。录音室里,有个男人蜷缩在一张短沙发上睡觉,身上穿着一件黑色毛衣。林孟如坐到他脚边,拍了拍他的大腿。男人朦朦胧胧地醒转过来。林孟如把曲谱递给他,说:

    “这两首歌写得怎么样?”

  男人坐直身子,揉了揉疲倦的眼睛,一边看歌谱一边伸出手去拿那杯放在旁边的,凉了的咖啡。

  “谁写的?写得不错。”他呷了一口咖啡,说。

  “是个女孩子。”她回答。

  “她是什么人?”

  “我的师妹,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钢琴系毕业。她的嗓子不错,我想你捧红她。”

  “她长什么样子?”

  “很快你便知道。”她一边说一边帮他扣好毛衣上松开了的三颗钮扣。

  她和他之间有一种暖昧的余情。

  这个双眼布满血丝,头发乱糟糟,胡子没刮,看来已经几天没离开过录音室的男人名叫胡桑,在德国学音乐。他是她的旧情人。他监制过许多出色的唱片,名字一度炙手可热。曾几何时,她为他的才华倾倒,他们深深地相爱过。

  七年前,他为她离开了太太和儿子。那时,她才二十三岁,他三十三。她终于得到她想望的男人;可是,得到了,又是另一回事。爱在生命里流逝,在期待落空的每一个瞬间流逝,也随着她的成长而流逝。

  他不再是她心中那个神圣而高大的形象,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情人。从前,她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她得不断进步以免跟他距离太远。后来支发现,不进取的那个人是他。终于她明白,她需要的,是这个男人的缺席,而不是他的在场。

  她知道惟有胡桑能帮-,-需要他,他也需要-。他的事业已经今非昔比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14

  胡桑看着那两页歌谱,他没想过对她说不。他深深地爱着面前这个女人,有些人注定是另一个人的死穴,林孟如是他的死穴。分手四年了,他依旧像过去一样爱着她,依旧在夜里思念她。他甚至能够为她死,何况是要在事业上帮她一把?他听说她在新公司里并不如意。他太知道了,她好强的外表只是用来掩饰脆弱的自我,她老是怀疑自己不够好,不值得爱,惟有不断前进,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

  只要他还有一口气,他会守护在她身畔。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15

  这个时候,顾青和-在一家印度餐馆里吃饭。她兴奋地复述了今天发生的事:林孟如喜欢她的歌,并且问她会不会有兴趣自己来唱。如果她答应的话,他们会跟她签约,然后出唱片,她可以做她自己喜欢的音乐。这意味着她将会成为歌手。

  她好像期待顾青的意见;然而,他看得出来,她是期待他的支持。他也知道她需要一点钱来帮她妈妈还债,而她是不会接受他的援助的。

  “为什么不试试看?”他做了她期待的事情。

  她那么有天分,能够好好使用,才没有白活一场。

  “我能够为你做些什么?”他问。

  顾青现在在家族的银行上班,他姐姐顾贻和顾雅也是在银行里工作。顾贻是个工作狂,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顾云刚最疼她。顾贻谈过几段恋爱,如今还是独身。顾雅只比顾青大一年,顾青从小就觉得她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然而,人太聪明了,便难免会迷失。她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想要追求一些什么,她刚刚和相恋两年的男朋友分手。

  顾青的妈妈最疼他,顾青到银行上班,也是为了妈妈。这个善良的女人虽然渡洋留学,骨子里却很传统。他相信人生有许多责任。为人女儿,为人妻子,为人母亲,都是她的责任,她总是害怕自己做得不够好。

  在自己家族的银行上班,时间比较容易控制。那么,他便可以为-处理一些事情。结果,-跟唱片公司的合约是他去谈的,他成了她的经纪人。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16

  -的唱片在四个月之后推出,那是一张很有水准的唱片,甚至有评论说,这张唱片是胡桑近年的代表作。唱片的销量超过了他们预期的,-的名字已经有人认识了。

  名气好像一夜之间涌来,几乎令人措手不及,她忙着为事业奋斗。

  今天晚上,-要出席电视台一个现场直播的音乐节目。顾青一个人在家里,看到了在电视屏幕上出现的她。-穿着傅芳仪为她搭配的衣服,品味出众。她一边弹琴一边唱歌,她是那么漂亮,甚至比以前更漂亮了一些。一种不安忽然压在顾青心头。在伦敦的日子,除了天气偶然令人沮丧之外,生活是那么简单和平静,仿佛是可以过一辈子拭目以待。时光已经永难复回吗?铺在-脚上的,是顾青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法想像的一种人生。他会从此失去她吗?

  然而,很快地,他这种想法受到了自己内心的谴责。如果他对一个人的爱是足够的,为什么会害怕她成功?难道他不希望她成功吗?从认识她的那天开始,他便知道她不会是个平凡的女孩,他比任何人更早地发现她的优秀。这一刻,他不是应该感到骄傲吗?

  假使他洽谈室要失去她,那么,他至少是无愧的。他们一起走过了伦敦的夜色,他知道,以后的夜色也许都不一样了。然而,每一个改变,都是通向一次考验,正如今天晚上,她不在身畔,但他发觉自己比往昔更爱她。

       人的生活就像作曲,每人在自己生活的乐章里都有一个房屋的位置,他愿意和她一起谱写他们共同的那支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4 1:46:44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17

  /没有回去巴黎,那天在渡轮上,他遇到一个人,改变了他的计划。那人是他的旧同学鲁新雨。鲁新雨在一行座位里面发现了,他走上去向他打招呼,两个人拉杂地谈了一些往事。鲁新雨记得/以前很受女生欢迎,而且很会做生意。/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些冒牌皮具,卖给那些爱慕名牌又买不起真货的女生。他还收集同学们的旧唱片,拿去二手唱片店转卖,自己收一些车马费。

    /窘困地笑了,这些事,他都不记得了。那时为了赚点零用钱,减轻舅舅的负担,他做过很多兼职。

  “你有兴趣做唱片店吗?”鲁新雨忽然说。

  然后,鲁新雨告诉/,三年前,他开了一家唱片店,卖新唱片,也卖二手唱片。这家店的规模虽然小得可怜,但是从一开始便赚钱了。现在,他很想把这家唱片店送给别人。三个月来,他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他平日是坐地下铁上班的,今天很偶然的搭渡轮,然后遇上/,而/以前也帮同学卖过旧唱片,看来他是最适合的人选了。

  /其实吓了一跳,怎么会有人把一盘赚钱的生意无条件送给他呢?

  这个时候,鲁新雨带着一抹幸福的微笑说,他女朋友下个月便要去西班牙,她会在那边逗留一年学西班牙语。他答应了陪她一起去,他不放心她一个人。他又补充说,她是个很好孤女孩:聪明、迷人,很特别。他走了,唱片店便没人打理,反正卖出去也赚不了多少钱,他想要送给一个人。

  /没答应。

  鲁新雨坚持要他再考虑一下,并且跟他约好隔天在唱片店见面。

  隔天,/去了唱片店,那家店小得只能让几个人同时挤进去,生意却还不错。然后,那个女孩来了,/看见她,不禁有点诧异。她只是个很平凡的、长着一双大耳朵的女孩。爱情或许都是大近视,我们爱上惟有我们才觉得无与伦比的人,那是一种视觉的偏差。

  三个人去吃饭的时候,鲁新雨坐在大耳朵旁边。大耳朵的话很少,一直低着头看书,鲁新雨不时提醒她说,菜凉了,先吃一点吧。这个时候,大耳朵会抬起头来,朝她男朋友柔情地微笑。/被这种感情打动了,答应替鲁新雨暂管理唱片店,而不是作为一份礼物。

  “一年后你加来,我便还给你。”/说。

  他想,或许可以利用这一年时间赚点钱,再去任何一个地方,除了巴黎。他突然对巴黎的猪脚感到一股嫌恶。这天晚上,鲁新雨刚好点了一客蜜汁火腿,和大耳朵两个人吃得很滋味的样子。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18

  于是,/留了下来,四个月后,他在唱片店里看到-的唱片。这张名为《遥远》的唱片,是-自己作曲的,里面收录了她的钢琴独奏。唱片风格介乎古典和流行之间,看得出是秀有野心的尝试。唱片封套上,-穿着一袭无袖的白色丝衬衣和黑色西裤,靠在一台亮晶晶的史坦威钢琴前面,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她出落得比以前更清秀了,只有一双眼睛依旧淘气又明亮,跟小时候的她没有两样。他以为-有天会成为钢琴家的,怎么一夜之间成了歌手?他把那张唱片放在店里最当眼的位置,整天播她的歌。只是,就跟那张唱片的名字一样,他和她,已经太遥远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重逢与遗忘

那个愉快的晚上之后,她为没有告诉他回来了而感到内疚;然而,好多次,在电话那一头听到他的声音时,她提不起勇气说出来,时间耽得愈久,她愈不知道怎么说,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惟有当作忘记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1

  一开始就是一个坏日子。/大清早接到舅母的电话,提醒他别迟到,这天是他父母的忌辰。他持上电话,醒来又滑回睡眠,以致当他再度醒来时,已经迟了。

  他匆匆赶到墓地去。他的父母死于二十年前的这一天,埋在同一口墓穴里。二十年来,徐义雄每年的这一天都一定率领一家人来拜祭。只有在去了欧洲的那三年才缺席。

    他来到墓地的时候,表妹徐幸玉朝他抛了个眼色,又望了望她爸爸的背脊。/就是怕看见他舅舅,怕他的唠叨和责备的神色。现在,徐义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神色,知道了/还在卖唱片之后,他说:

  “为什么不正正经经找点事做?”

  徐义雄不知道他这个外甥脑子里想些什么。他大学毕业之后,在实习学校教了九个月英文,便去了欧洲,像个寄失了的邮包似的,几乎是下落不明,三年后才又打回头。

  他这个人太不进取了。他有多么不进取,徐义雄就觉得自己有多么愧对姐姐和姐夫。他可是尽了心去教养/的,他把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把他供到大学毕业,以为他会好好为前途打算,谁知道他什么事都好像漫不经心似是而非的,枉费了自己的一番苦心。遗传就是这么奇怪的事情,/终究还是像他爸爸,即使韩维泽在二十年前的这一天就从儿子的生命中缺席。

  /一直默不作声,他很少跟舅舅说话。他尊敬舅舅,可他们是用两个不同频道思考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0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2

  离开墓地的时候,徐幸玉把一个小小的蛋糕盒放到/手里。明天是他的生日,她买了一片蛋糕给他。

  “别忘记吃啊!”她用手指托托脸上那副大眼镜说。

  她要赶回去上课。她是医学院四年级的学生,聪慧、好学、善良又为人设想,只有她没枉费徐义雄的苦心。她长得像她妈妈,不算漂亮,却惹人好感。

  /擒着蛋糕,沿着墓地外面的街道走去,忘记走了多远。

  父母在他的记忆里已经渐渐模糊了。那块老旧的白色大理石墓碑是时间玄秘的飞逝,提醒他,他曾经是某个人的儿子,曾经有个把他抱到心头;只是,能够这样做的人已经远去,躺在一口墓穴里。

  他走路时几乎视而不见,所以他几乎走过了她的身边,直到他感到自己的臂膀被人戳了一下,他才回过神来,看到了她。但是她已经在远处就认出他了。她走到他身边,露出一抹惊讶的微笑,说:

  “你是/吗?”

  “我几乎认不出你来!”他抱歉地说。但这是个谎言,他看过她的唱片,即使没看过,也不会记忆她的容貌。他只是对这样子的重逢有点措手不及。

  她问他要去哪里,他回答说没什么事要做。她问他知不知道+过身了,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当时在巴黎,没法赶回来。既然他没地方要去,她提议找一家咖啡店坐下来,她知道附近有一家很不错的,那里有非常出色的意大利咖啡。

  他走在她身边,近乎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在一个微小的时间里,一种属于以前的时光忽然重演如昨,却都成了斑驳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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