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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恰苹果滴猫

面包树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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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经历很蹩脚,并没有成功。迪之说她跟邓初发试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来都是失败者,我们终于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来。

  我想起那个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掷在地上。

  「小提琴呢?」

  「烂了。」他说。

  「能修补吗?」

  「形状都变了,无法修补。」

  「烂了也还给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么用?」

  「纪念。纪念一次分手。」我说。

  「我已经把它丢了。」

  我很懊悔,我喜欢那一把小提琴。

  我把我和林方文复合的事告诉迪之。

  「唉!」她叹气,「你有被同一个人抛弃多一次的危险。」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旧好,然后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这样想过。我想,我无论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后主动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个人,一定会比较好受。」我说。

  「当然啦!我向邓初发提出分手的时候,心里只是难过了一阵子。被人抛弃的话,即使不太爱他,还是会很伤心的。所以,我以后要做首先宣布退出的那一个。」迪之说。

  吃过午饭后,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点尴尬,决定要买一批新的。

  「我想买胸罩。」我说。

  迪之不怀好意地望着我。

  「干吗这样望着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还没有成功。」我说。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会无端端买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给男朋友看。」

  「没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没有男朋友的话,只穿给自己看,不会那么讲究的。」她随手拿起一个透视胸罩给我:「这个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么意思?」她又拿起一个白色喱士胸罩,「这个吧!纯情中带点性感。」

  「这个扣子在前面。」我说。

  「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开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卫安最喜欢。」

  「既然卫安喜欢,你买吧!」我跟迪之说,「我喜欢款式简单的。」

  「女人的内衣本来就是穿给男人看的。」迪之说。

  我们在试身室一起试胸罩。

  「你打算继续做第三者吗?」我问她。

  「当然不是,他会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给他时间,你以为我喜欢做第三者吗?每次和我上床之后,他都要回到那个女人身边,我觉得很痛苦,我曾经想死。」

  「你别做傻事。」

  「我想想罢了,我可没有这种勇气。我现在想到更积极的方法。」

  「什么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他回到那个女人身边,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

  我们背对背,笑得蹲在地上。

  我穿了一个白色X 型的胸罩站起来。

  「这个好看吗?」我问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几下,说:「很有弹力,不错,不错。」

  「我是说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几下,「不错,不错,弹性很好。」

  我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迪之,她的乳房丰满,尺码是34C ,腰肢纤细,臀部浑圆,双腿修长,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点心动。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说。

  她突然有些伤感:「这是男人喜欢我的原因吗?」

  我怜惜地望着她:「不,你是一个好女孩。」

  「是吗?连我自己都怀疑,我已经跟四个男人上过床。」

  「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我说。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空中的思念

  学校开始放暑假,我在杂志社已不需做校对,他们让我做人物专访,李盈建议我访问林放。

  「他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才子。」她说。

  杂志社的人并不知道林方文是我的男朋友。

  访问在林方文的家里进行,只有我和他。

  「你要把我当做访问你的人,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跟他说。

  他把腿搁在我的腿上,我推开他:「请你不要性骚扰女记者。」

  「你最喜欢的歌词是那一首?」我问他。

  「《明天》。」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我念给他听。

  他点头。

  「这首歌是写给谁的?」我认为是写给大嘴巴费安娜的。

  他望着我良久,答:「一个女人。」

  「谁?」

  「已经不重要。」

  「你有为其他女人写歌吗?」

  「我答应一个女人,每年除夕送一首歌给她。」

  「会做得到吗?」

  「尽力而为。」

  「到目前为止,你有没有最爱的女人?」

  「这个问题一定要答吗?」

  「是的,很多人都关心你的爱情,因为你的情歌很动听。」

  「最爱的女人?」他感到惆怅。

  我咬着牙,望着他,期待答案。

  「我会在某一分钟内很爱一个女人,但这种感觉未必会持续。」

  我的心突然下沉,我不知道应该为他向我说真话而高兴,还是为那句真话而伤心。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完成了访问,杂志社的人说,我的访问写得很好,很有感情,当然了,我用两年的感情来写一篇文章,并且因此知道,他未必会持续地爱一个女人。往后,我又访问了一些人,包括一支颓废的地下乐队,一个颓废的画家,于是,人也变得颓废了。林方文不在家的日子,我象一个小妇人那样,替他收拾东西,洗烫衣服,在阳台上直至灯火阑珊,也等不到他回来,有点万念俱灰的感觉。

  光蕙跟孙维栋仍然纠缠不清,我最近见过孙维栋一次,他瘦了很多,整个人很憔悴,他在自虐。

  迪之把一头长发剪短,她说要忘记过去。卫安常常打电话给她,终于有一次,她依约赴会,然后在他脸上打了一拳,事后她很后悔,她说如果那天戴上戒指的话,会把他打得更痛。

  迪之提议我们三姊妹一起去东京旅行,忘记那些男人,光蕙很赞成,她想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我本来想跟林方文说,我要去东京,希望他说:「留下陪我,迟些我和你一起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如常一个人在他家里呆等,他凌晨才回来,我忍不住向他发脾气。

  「你近来很少陪我。」

  「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他说。

  「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不知道你这一分钟最挂念谁?」

  「你这么介意,就不该要我说真话。」他爱理不理。

  「你已经不爱我,对不对?」

  「你总是喜欢令人窒息。」

  「好!那我离开这里。」我开门要走,他并没有留住我。

  我告诉迪之,我要去东京,并且要尽快去。两日后,我们随旅行团出发,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会牵挂我。

  到了东京,我们住在新宿一间酒店,那是一个繁荣地,我却疯狂思念一个在尖沙咀的男人。

  我们在歌舞伎町一间鸟烧店留连,其中一个厨师是从上海来的中国人,跟我们说普通话,他长得高大英俊,迪之对他虎视眈眈,赖着不肯走。有时候我觉得迪之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她那么容易喜欢一个人。

  「我好不好打长途电话给林方文,告诉他,我在东京?」我问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

  「不要。」迪之说,「让他焦急一下,他才会挂念你。」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么问题?」光蕙问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么问题还好。」

  回到酒店,她们两个很快便睡着了,我们住的房间外有一个小阳台,我站在阳台上,从酒店三十二楼俯瞰东京市,璀璨却陌生,我疯狂地思念林方文,这个时候,他会不会站在阳台上等我?

  我打电话回香港给他,电话响了两下,他立即来接。

  「是我。」

  「你在哪里?」他焦急地问我。

  「我在东京。」

  「东京?」他吃了一惊。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挂念你。」

  我心头一酸,忍不住呜咽。

  我和林方文,一个在东京,一个在香港,距离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对我说:「我很挂念你。」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电话里哭泣,他着紧地问我。

  「你在哭吗?不要哭,有什么事跟我说。」

  「你这一分钟最爱的女人是谁?」

  「程韵、程韵、程韵、程韵。」

  「但下一分钟可能不是。」我说。

  「你这么介意那句说话?」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你曾经离开我一次,也会有第二次。」

  「我来东京找你,你住在哪间酒店?」

  「你不要来,六天后我会回来。」那一刻,我多么希望他立即从四千公里以外,来到我身边,给我最温熙的爱。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开才会令他更爱我,我要用六天来激励这段爱情。

  到东京的第二天,我们去迪士尼乐园玩,那是最快乐的一天,因为有一个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疯狂地思念我,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电话给林方文,没人接听,他会不会正在往东京的飞机上,赶来跟我见面,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问孙维栋,孙会告诉他,因为孙知道我们住在哪间酒店,我整晚睡不着。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没有出现。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回香港,都没有人接听。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里?香港至东京的飞机这几天并没有发生意外,他会不会来了东京,却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么都提不起劲。」迪之骂我。

  「思念是很好的感觉呀!可惜我并不思念孙维栋。」光蕙说。

  「我觉得无牵无挂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迪之有感而发。

  「是的,思念别人并不好受。」我说。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天的黄昏,我们乘飞机回香港,我买了一件米白色套头的毛衣给林方文。也许他根本没有来东京,他仍然在香港的录音室里晨昏颠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东京等他,他说挂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钟。

  下机后,我走上林方文的家。开门进去,竟发现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谈笑风生。

  「你回来了?」他问我。

  我很愤怒:「原来你在这里聊天,我还以为你去了东京找我。」

  他没有回答我,一贯地沉默。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没有人接听电话?」我问他。

  「我这几天在录音室忙到天亮才回来,家里哪有人听电话?今天刚好完成了。」

  果然给我猜中了,他忙着工作,忘了我,说要来东京找我,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我站在那里,气得说不出话,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个藉口离开,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

  「这本来是买给你的。」我说。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双脚发狂地在上面践踏。他制止我。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进睡房里,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只纸摺的飞机,最少也有几百只。

  「因为工作,不能去东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时候,便摺飞机,希望可以飞去你身边。」他说。

  我突然觉得很惭愧,我刚才用脚践踏我买给他的毛衣,他却在几天内为我摺了几百只飞机,思念在屋里蔓延。

  「有多少只飞机?」我问他。

  「不知道,我没有数过。」

  「一起数数看。」我说。

  我一共数到有九百八十六只飞机。六天里,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只飞机,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

  「你回来了,这些飞机可以放进垃圾桶里。」他说。

  「不!我要把它们留下来,这里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将来你忘了,我会用这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提醒你,你曾经如此思念我。」

  我发现上手租客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长方形金鱼缸,里面还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放进金鱼缸里,刚好能够装满,然后把金鱼缸放在矮柜上,接驳电源,霓虹光管亮起,鱼缸里的飞机好象在东京的夜空上飞行,鸟瞰五光十色的大都会。

  「很漂亮!」我看着飞机。

  林方文紧紧地抱着我说:「以后不要不辞而别。」

  我并不想如此。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最后一个学年在一个滂沱大雨的上午开始,课室里,再没有林方文,他经常坐的位置一直空着,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个课室里,他在看《龙虎门》,想不到已是两年前的事,无法和他一起毕业,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我曾经害怕失去他,但,每当看到鱼缸里那九百八十六只在东京上空翱翔的飞机,我总相信,他不会离开我。

  那天很早便下课,雨依然下个不停,走出学校大门,一个女人从一辆私家车走出来,那是林方文的母亲,驾车的人是那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

  「程小姐。」她叫我。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应该不是在等我吧。

  「林方文是不是退学了?我刚刚去宿舍找他,他们说他暑假前已搬走。」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发展得很好。」

  「这也不是不读书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他叫你不要告诉我,是不是?」

  「不,不是。」

  「这件毛衣我本来打算给他,请你替我交给他。」她把一份东西交到我手上。

  风雨打在她沧桑的脸上,她的一双大眼睛十分沮丧。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车上,一直低着头,汽车缓缓驶去,林方文也许不应该恨她,她有权选择男人。

  我抱着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发现一个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条黑色通花比坚尼内裤坐在沙发上,拉着林方文送给我的那一把给我打烂了的小提琴,声音非常刺耳。

  「你是谁?」她问我。

  她竟然问我是谁。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说。

  「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说。

  女子长得矮小瘦削,有点干的感觉,皮肤黝黑,眼睛小而精灵,鼻梁很低,两个鼻孔朝天,与一双小眼睛互相辉映,横成脸上四个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丽的地方是两条腿,与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长,显得腰肢特别短,胸部小得象两只杯盖。她是谁?为什么在林方文的家里?

  「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动作,好象心里有一首歌,独个儿在厅中拉得十分陶醉。

  「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

  「是我。」我说。

  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

  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

  「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

  「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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