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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雨点

[转帖]安全案例宣传之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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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处理气体泄露

1.  关掉煤气开关;

2.  在安全情况下把所有的门窗打开;

3.  熄掉香烟及一切火种;

4.  切记不要做出下列可能引爆气体的行动:开关电筒、打电话,按动照明开关等,并关掉手机、BB机等通信工具;

5.  指挥家人按顺序、有秩序地快速撤离,但不能惊慌,如果撤离时剧烈奔逃、尖叫,可能加剧空气运行而引爆空气中的气体。

 

厕所里飘出氰化物

事发福田区金地工业区,一名18岁女工中毒脑死亡

324下午,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14栋一饰品公司怀疑经下水道倾倒危险化学物品,导致在三楼上厕所的一名女工中毒晕倒,另一名女工在救人时也吸入毒气。昨日下午,中毒最深的18岁刘姓女工已被证实脑死亡。同时,环保部门初步检测出倾倒物中含有剧毒氰化物成分。

女工老母亲闻讯晕倒

接到报料后,记者第一时间赶到北大深圳医院,最先中毒的女工刘某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浑身插满插管,抢救记录上写着: “急性氰化物中毒”。参与抢救的医生说:“该患者的中毒时间估计在324日下午3左右。事发后,工友将其送往附近的岭南医院抢救。到岭南医院时,该患者的呼吸心跳均已停止,经过30多分钟的抢救,心跳恢复过来,但无法自主呼吸,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下午520分,该患者被转入北大深圳医院急诊科,随后转至重症监护病房继续抢救。”

据悉,刘某由于中毒严重,目前脑死亡已超过24小时。闻讯从湖南衡东赶到深圳的刘家人,一直守候在重症监护室门外,心情焦虑。当被告知18岁的女儿生存希望渺茫时,老母亲当即晕倒在地,被医护人员送往急诊科抢救。

工友想扶倒地女工,没想自己也晕倒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工友说:“当时刘某在三楼上厕所,10多分钟都没出来。另一名女工发现她晕倒了,想把她扶出来,没想到自己也晕倒了。”

负责给该工厂送饭的师傅说:“24日下午出事后,来了一大批警察。25日,三楼、四楼都没人上班,但其他车间还照常开工,也没听说谁有头晕的情况。”

据知情人介绍,324日下午250左右,一些工人在四楼将需要处理的化学品直接倒入了厕所里。不幸的是,这些化学气体经下水管道弥散开来。经过积极抢救,中毒较轻的救人女工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病情平稳。

点评:2003年,我们在编写《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手册》时,曾就急救方面的知识,向时任北大深圳医院百草园社康中心主任的急救专家文正万先生请教。根据教授讲述,现实生活中,因为急救不及时,导致无谓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因为处置不当,导致救人者受到伤害,或“好心办坏事”,使本来完全可以保住生命的人失去生命、本来完全可以留住健康的人永远失去健康(最常见于交通事故中,非专业人士轻率搬动伤员,加重伤员颈椎和腰椎的伤势,导致伤员终身瘫痪)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可以说较为普遍。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在判明情况的前提下,先抢救危重伤员,后护理一般伤员;先处理危及生命的严重损伤,后处理一般损伤;在不加重可能是隐蔽伤的前提下进行明显损伤的处理和伤员的翻动、搬运---如果不能肯定或确认不会加重伤员的伤势,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翻动、搬动伤员,宁可等医护人员到场。

2、在实施急救时,首先对呼吸、心跳己停止的患者,立即畅通呼吸道,进行现场心肺复苏,这是保住伤者生命的首要环节;其次要控制和制止大出血;然后是固定脊柱和骨折肢体,这是控制伤情不致进一步加重的重要环节;最后为伤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包扎、固定处理。

3、如遇重、特大事故有众多伤员需送往医院时,要尽可能将处于昏迷状态、大出血、呼吸困难、肠管等脏器脱出者安全送往医院,或电召救护车进行抢救。

4、抢救者本人要注意自我保护,必须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抢救。

5、建议您在业余时间抽空看一看关于急救和处理突发事件方面的知识,俗话说,“技不压身”,多了解一些急救和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和技巧,肯定是件好事。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福田某公司工作的小姐在去年初借了一笔款给男朋友,当初写欠条时他只写了欠钱金额和应还的利息,没有写明还钱日期。现在两人分手了,她要他还钱,催了几次都没有用。这样的欠条有效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点评: 借钱款时所写的欠条只要签名和盖章是真实合法的,该欠条就应该是有效的,没有写明还钱日期并不影响该欠条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还款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但应该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如果对方拒还钱款,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身份证随便借人,五年后替人埋单

在深圳工作的先生于去年1121日收到一张电话欠款单,清单上清楚地写着:您开户的移动电话号码在使用期间欠交话费本金1538元,违约金2715元,共计4253元。先生不禁傻了眼,自已从未使用过这个号码,哪来的电话费?难道有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做了手脚?

后来经过调查,果然不出所料。原来,先生5年前委托装修时,认识了一个装修公司的老板,一来二往双方就熟了。被要求缴纳欠费的移动电话号码就是该老板的,而此人早已离开深圳不知去向。先生记起,5年前,他曾借过先生的身份证。当时说是有个朋友在关外,没有身份证进不了特区,想采用偷梁换柱的方法借先生的身份证带人进关。先生随手就借给了他,该老板随后就将身份证还给了先生。没想到就是这点小插曲导致了5年后的欠款。

因自己一时大意,无端端要替人埋单,先生好不懊恼。

点评:

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象征,也是公民权利、义务、责任的载体,不应该随意将个人的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假案,法盲自食苦果

一个买楼落户南海市里水镇的外籍女子陈某由于轻信他人,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外地人买摩托车入户,但朋友却不守信用,将摩托车转卖给他人,之后该车又经过了多次转手倒卖,就连挂名是车主的陈某亦不知车的下落。后来,当陈某听说不年审、不买养路费或出了交通事故要追究车主的责任时,陈某就慌了,于是她想到了用报假案的方法来为自己日后开脱责任。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公安机关终于将案情弄清,而陈某亦受到了行政拘留7日的严肃处理。

2001127,陈某来到里水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的摩托车在住宅楼下被盗。里水镇派出所接报后马上立案并迅速调派警力开展调查,于今年7月份在盐步警方的配合下将陈某所称的失车查获,但据驾驶该车的广西籍搭客仔称,该车是从他人手中转购所得,并出示了有关证据。后经办案民警深入调查得知:原来陈某的摩托车在去年6月份之前就曾被3次转卖,但每次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无法找回摩托车,而且又害怕受摩托车事故、路费等所累,陈某于是就想到了报假案。

点评:1、切莫将自己的身份证随便借给他人购车入户,凡已借出给他人购车入户的应尽快过户或收回所购之车辆,否则,一旦以自己名义购买的车辆出事,就有可能承担连带经济甚至法律责任。推而广之,不要随便将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证件及其复印件借给他人使用,防止被人利用。

2、物品转让,特别是需要交纳政府行政管理等费用的物品,在转让时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即使物品实体转移,但所有权仍属转让人,转让人仍须承担上述费用。

3、推而广之,在物品转让时,受让人应要求转让人提供购物凭证,否则有可能会招致意料不到的不良后果(如可能被司法调查认定为销赃)。

4、面对自己无意造成的过失,应积极采取正当的弥补措施,千万不要自作聪明,试图钻法律的空子,欺骗法律,否则必将自食苦果。

 

消费受损怎样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受害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或人民法院起诉。消费者在索赔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索赔凭证

受害者不论投诉还是起诉,都应该提供与商品要素相符的购物发票、商品说明书,广告承诺、质量检验单等证据。

发票上记载了销售者或生产者,购物时间、价格等,是执法部门裁定定赔偿的依据。

商品说明书也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因为那上面记载着商品的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售后服务等重要内容。

如果是受虚假广告误导而受损,则有关广告也成为重要证据。

索赔对象

消法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向销售或生产者索赔;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索赔;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营业执照持有人索赔;以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展俏会主办者和柜台出租者索赔;若虚假广告误导而受损,可以向商品经营者及广告经营业主索赔。一般的发票都会详细记载销售者、生产者的名称。

索赔时限

国家有关部委办局规定,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日以内要求修理或换货。民法通则规定,向法院起诉伤害索赔案件的时效为1年;财物受损行使索赔权的时效为2年。一般发票都会记载购物的时间。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购物注意选择,别忘索取凭据

最近,市消委会接到几宗这样的投诉:消费者在购买某件商品或者接受某项服务过程中,只注重付款前对商品的挑选,而忽视了付款后再查验,离开购物场所后,发现所购买的物品出现了问题。消委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因消费者和经营者各执一词,往往无法判断责任,因而这类投诉多数无法得到圆满解决。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太大意,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费者陈女士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对情侣手表,价格为7000多元,付款前进行了认真的挑选,认为满意后便装入了表盒里,等付款后取表时只将表盒打开了一下,并没有将手表从盒里拿出查验,便离开柜台。几天后,她拿出手表准备送人,才发现其中一块男装表是旧货。陈列女士赶紧去找商场---对方自然不会认帐。

消费者徐某在某商场购买一台录像机,购买前也进行了一翻认真的挑选和试机,两天后,徐某找回该商场,声称录像机外壳已有明显裂痕,双方同样争得面红耳赤,最终也无结果。

另外,出现上述纠纷比较多的还有衣服送洗和取衣这两个环节,一是消费者衣服送洗后,取衣服时忽略对衣服的检查,有的消费者甚至把衣服存放几个月后,再穿时才发现有被洗破或被染色等问题,再找回洗衣店,洗衣店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二是洗衣店在收洗衣服时没有认真检查和注明清楚衣服有否瑕疵,当衣服送到洗衣厂检查时,发现衣服有瑕疵,于是将衣服退还给消费者,消费者不接受。这种情况的责任,同样难以判断。

点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特别是大件商品或贵重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特别是不容易分清责任的服务时,不但要注重购买前的选择,就是付款后携商品离开柜台前也要认真检查,如果是商场送货上门,也要当着送货人的面对商品进行检查;对服务方口头承诺或一些重要责任问题应要求经营者在发票上注明或出具书面证明,因为你不仅面对各种各样的商场和门店,而且还面对经营素质良莠不齐的营业员。如果每位消费者都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科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可以减少和避免很多损失,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坐中巴摔成重伤索赔无据,消委会提醒

   乘车别忘要车票

在某公司从事药品推销工作的先生乘坐中巴下车时,人未站稳车却开动,致使其摔成重伤,至今还在重症病房。由于他没有索要车票,也没有记下所乘车辆的车牌号,至今索赔无望。这位消费者的教训提醒我们:乘坐任何形式的公交车都千万不要忘了索要车票。

坐中巴摔成重伤   

先生亲人称,914日晚11左右,先生在南山区南星路口乘坐中巴车回家,当中巴行至深南市场附近人行天桥时,先生准备下车遂向司机叫停。当时中巴车速很快,司机只稍作减速后就打开车门让其下车。恰逢当天下着小雨,先生尚未站稳便被快速启动的车子带倒在地,当即昏了过去。由于事发突然,先生没有看清楚肇事车的车牌号码。当天深夜,他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先生两侧颅内出血,右后侧头骨有裂纹,属重度摔伤,至今还躺在重症病房里接受治疗。

没票据作证明,索赔太难

对于这起摔伤人的事故,肇事车所在运输公司反应十分冷淡。在事后,袁的亲属向辖区内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尽管袁的家人提供了肇事巴的行驶路线,时间,可该运输公司却表示,晚上9点半以后公司的汽车自由调度,他们无法查询,除非袁的家人能够拿出有效凭证证明是他们的中巴车造成的,否则这件事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车管部门认为,没有证据他们也不好对此事进行处理。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称,如果没有证据,也找不到任何目击证人,先生想打赢官司很困难。

市消委会:车票是维权的重要凭证

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说,先生的不幸遭遇给广大消费者一个警醒:乘坐任何公交车时千万不能忘记索要车票。这是一旦在乘车发生问题时向公交车运营公司追究责任,索取赔偿的最重要的凭据。现在,很多城市的公交车都实行无人售票了,乘客上车或者刷卡,或者自动投币,需要车票只有向司机索要工自己去拿,车票不需要报销的乘客往往都不要车票。乘客们大都忽略了一个问题:车票不仅是报销的凭证,更是自己乘车和公交公司发生全同关系的重要凭据。如果缺少了这种依据,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在维持自己的权益时就会遇到麻烦。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心身边的传销者

本来以为传销早已销声匿迹了,谁知道竟然还会发生在自己的身边,还是被朋友骗去的。小姐说起前几天的经历不禁叫苦连天。

本月15日晚,小姐一位好友打电话要王到其现在居住的云浮市玩,王未加怀疑,马上就赶了过去,谁想好友将她带到一栋房子里,立刻将她软禁,不让她随意走动,第二天早上6点又带她去上课。小姐说;那教室虽小却密密麻麻坐了100多人,根本无法走动。老师讲的课和他们的口号都是很怪,句句都不离成功和钱,而且一听就是6个小时。在与他们的交谈中得知这里大部分人都是贵州的,他们的传销程序是先交3800元钱,然后每带一人加入组织就得700元,带入者再带人,还可得回扣。然而有的人已干这一行很,仍只是每天和其他人一起吃白菜、肥肉煮的大锅菜。中午12点多,王终于借口买吃的从那栋铁门紧闭、层层有人把守的破楼里逃了出来。

点评:

虽然国家早就宣布取缔非法传销活动,但总有一些人在发财美梦的驱使下,顽固地从事这种勾当。从事非法传销的人,最初大部分都是受骗者。为了发展下线,或者为了挽回自己最初受骗所遭受的“损失”,他(她)们通常都会拉自己的亲友下水,为达到目的,甚至不择手段,真可谓利令智昏!媒体上曾多次披露因传销引发的人身安全方面的惨剧,小姐能从“那栋铁门紧闭、层层有人把守的破楼里”逃出来,无疑是幸运的。在这里,我们特借小姐的亲身经历告诫大家;一定要小心传销陷阱,他说不定就在你、我的身边。

 

撕开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画皮”

      传销和变相传销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再仅仅是一般的经济问题,已成为危害社会的政治问题;不再仅仅是一般的违法经营问题,已成为经济诈骗,同时滋生刑事犯罪,有的甚至变成黑社会组织。

我省对传销和变相传销一直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通过专项打击行动,全省查处了一批违法经营单位,取缔了大量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严惩了一批传销头目,遣散了大批传销人员,使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屡禁不止,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今年春节过后一段时间,揭阳市以普宁云落镇为重点,连续组织打击传销的清查行动,前后共遣散了传销人员1万多名;二是传销方式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传销行为已从过去的销售商品转变为“拉人头”为主的诈骗活动,不法分子打着快速致富的旗号,以“做生意”、“找工作”或“高额回报”等为诱饵,采取各种欺骗手段蒙骗群众,行为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强;三是不少传销组织在手段上采用精神和暴力控制,吸收不法分子、犯罪团伙参与传销活动,有的甚至具有黑社会组织、邪教组织的特征;四是一些境外传销企业散布“传销合法”言论,非法入境发展人员,伺机从事传销活动。部分在1998年国务院查禁传销通知发布以前从事传销的人员也蠢蠢欲动,试图重操旧业。

新闻背景

全省16个县市区被列为“重灾区”

鉴于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省部分地区有所抬头甚至个别地区比较猖獗的情况,广东省政府已决定,从4月起,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专项行动。省里确定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涉及9个地级以上市的16个县市区,包括广州市的增城市、从化市、花都区、白云区,深圳市的宝安、龙岗两区,等。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燃放:莫让喜庆闻悲声

逢年过节,烟花爆竹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禁放,则冷冷清清;开禁,则产生诸多安全问题。今年春节期间,浙江省除了宁波、绍兴两个地级城市及八个县级城市禁止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城市均允许有限度燃放。春节期间,该省发生142起人身伤害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227起,占全部火灾数的43%。

调查表明,今年春节期间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中,有16起是因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此类事故的危害性相对较大。据了解,浙江省消费的烟花爆竹多数来自湖南、江西等地。按照规定,省外产品进入省内都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手续,但是,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却采取非法手段,从省外将非法生产的伪劣烟花爆竹偷运进来,大发横财。

业内人士介绍,那些无证摊点上销售的烟花爆竹,质量达不到标准不说,危险性也比较大。有些无证摊点甚至还明目张胆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今年春节期间,桐乡市发生的一起炸伤眼球事件,就是由于当事人施放从外省带入的劣质小型礼花弹造成的。

购买正规、合格产品是确保安全的前提,但安全燃放仍须引起消费者注意。经调查,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伤害事故中,有117起是因燃放不当引起,有九人被他人燃放伤害。发生的火灾则几乎全部因燃放不当造成。

春节将至,各地又将迎来一个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为此,公安部门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购买合格产品,并且严格遵守禁放规定,按照产品说明书燃放,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点评:

烟花爆竹,的确能给佳节增添一些喜庆的气氛,小孩喜欢,大人也喜欢。因此,虽然在燃放时有一定的危险,但除了大城市市区之外,其它地方(区域)对其的管理,现实远比规定宽松得多。

每年春节期间,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件的报道屡见于媒体,足见它的危害不可小视。为此,我们提醒您:如果所在地政府有明确的管理规定的,要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对于所在地政府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的,在燃放时,务必注意安全:1、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不要因为喜庆的气氛而放松安全意识,把操作要求当儿戏;2、燃放或行进的方向(指运动类烟花爆竹)要对着天空,不可对着人、易燃物以及建筑物,特别是民居;3、尽量不要让小孩单独燃放;4、尽量购买知名厂家生产的产品,以免因质量问题引发事故;5、休闲,逛街,不要出入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的场所,特别是不要出入类似“烟花爆竹一条街”的地方,这些地方无异于“弹药库”,“火药桶”,经营者和购买者、行人稍有不慎,便会酿成惨剧。笔者曾于九十年代在媒体上看到一个报道,讲的是内地某市“烟花爆竹一条街”一摊档不慎爆炸,引爆整条街的烟花爆竹和家用煤气,造成巨大人身伤亡(印象极深刻的,讲的是一堆烧焦的四大一小五具尸体,查明是祖孙三代,爆炸发生后在火海中根本无法逃生,四位大人将小孩压在身下,试图保护小孩)和财产损失的案例;6、购买烟花爆竹,尽量不要去集中销售的地方,确实需要的,在其边缘地带快买快走,不要逗留,更不要深入。

一年只有一个春节,大多数人一生也只有几十个春节。我们祝愿大家每年都有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孩安全案例选

小学生攀越基建工地,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996919下午640分,湖北省监利县桥市镇底湖村发生一起小学生在村办小学基建工地攀越玩耍,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的意外伤亡事故。919下午4时,学校按常规放学。630分左右,该村34村民组8名男学生做完作业、吃完晚饭后,到基建工地玩耍。有的学生爬上铁门,在上面摇晃,有的学生在下面推拉。安装铁门的墙墩由于在水灾中浸泡时间较长(1996年监利县遭受了特大水灾),且受强力推拉摇晃,发生倒塌,6名学生被压在倒塌的墙墩和铁门下面,当场死亡3人、重伤3人。重伤学生中,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2人经及时抢救治疗,痊愈复学。

春游野炊火灾案

199546上午8 30分,山西省怀仁县某煤矿职工子弟小学第二学校四年级五个班共196名学生,在校长和少先队辅导员做了强调春游意义和注意安全的讲话后,由10名教师带队前往距离该校五华里的桦林沟山春游。1040分左右行至桦林沟山,快上第一座山时,教师安排学生分散休息。四年级五班三名学生在沟底点燃树枝烤土豆(事前该班班主任曾安排学生带一口铝锅及土豆),被教师加以制止。稍后,学生第二次点燃树枝,不慎引燃干枯草木,由于风力较强,大火迅速蔓延,燃烧约二十分钟,过火面积6400平方米,当场有29名学生被烧死(其中男生18人,女生11人,年龄最大14岁,最小9岁)重伤1人,轻伤3人。

课间休息时发生的事故

1997924下午,山西省临汾市某小学在课间休息时,学前四班和五班的学生下楼时,与下了体育课准备回教室的学前六班学生在楼梯拐弯处相遇发生拥挤踩踏,造成7名学生受伤,3名学生死亡。

交通安全要警钟常鸣

199512228点左右,陕西咸阳市武功县北营乡谭家村的8名中学生结伴去临近一村庄看电影,途中横穿该村的二级公路时,8名学生同时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撞成重伤,其中死亡二人,残废一人(植物人)

篮球架下的悲剧

1995528上午课间休息时,安徽省泗县刘圩镇某中学初三班王某某同学(,19)走到篮球架下,用手抓住篮圈上翻,突然球架倒地,篮圈砸在其胸部该生当场休克.学校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该生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因挂窗帘坠楼身亡

19951124早晨855分第一节下课后,上海市虹口区某小学五年级(5)班学生杨某某()在五楼教室内,为挂好脱钩的窗帘,踏上窗台,跨出窗外,不慎坠楼.杨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1126凌晨130分死亡。

小孩玩火 酿成重大火灾

1996417145分许,西藏林芝工布江达县错高乡吉巴村村民欧某某的小孩(男,6岁)在路上拾到一盒火柴,即用火柴点燃自家围墙上的刺笆酿成火灾。当时村民正在山头上伐木,村里只剩下部分老弱病残,致使火灾扑救不及时,一直燃至次日1时左右,村民回来后才将火扑灭。这次火灾烧死牲畜61头,烧毁房间212间、粮食4.5万公斤,18户村民的全部家产被烧光,直接财产损失222万元。

点蜡烛使21名女生惨死

1997523凌晨3时左右,云南省文山县洞坡乡中小学一女生宿舍突然起火并迅速酿成火灾。一女生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中途瞌睡,蜡烛燃尽烧着床上纸箱引起大火,因学生疏散不及,终酿成灾祸.伤亡的24人中,21人死亡,小学生13,中学生8;年龄最小的10,最大的17岁。(注:本文摘自百度网 20031205

点评:

应部分同事的希望,我们摘录了几个关于孩子安全方面的案例。

孩子的安全注意事项,与成人有明显的不同,比如,以钱财为目的人身伤害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成人身上,而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人身意外事故则明显比成人多。在校园里,在春游时,在嬉戏中,在上学的路途上,均可能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于孩子生活经验,身体成长,智力发育程度不同,应对意外事故的能力也参差不齐,这就需要做父母的,根据孩子的身体和智力发育程度,平时多注意教育,提醒。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也是我们的精神财富,孩子的每一点进步,甚至每一点身体变化(比如长高了一公分),都令我们感到欣喜。我们在为孩子的成长、教育、智力发育不遗余力地倾注心血和物质成本时,别忘了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以及必要的安全防范技巧,比如:座车时要在座位上坐好,系好安全带,不要在车上追逐、嬉戏打闹;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为抄近路、赶时间而翻栏杆或冲车流;不要去在建和废弃的建筑工地,特别是不要到建筑工地里的水池边玩水,不要攀爬建筑工地的围墙;乘船泛舟要穿好救生衣;学校组织外出郊游时,要听老师的指挥和嘱咐,不要进行冒险的活动,或离开老师的视野范围去有危险性的地方,更不要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生明火;不要攀爬阳台或窗台等高处;不要玩火;冲完凉后及时关闭煤气阀门;记住报警电话和父母的电话,掌握报警方法,等等。

您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的潜在的安全威胁,都可以用来教育、提醒孩子。教育、提醒要尽可能采用多种方式,可以用灌输式---直接告诉他(她)注意事项(如果千篇一律采用这种方式,时间长了,孩子可能会觉得罗嗦,感到厌烦),也可以结合案例采用启发分析式。

对孩子安全防范意识和技巧的教育,同样会让他(她)们受益终生。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鬼如何当家

 还记得美国影片《小鬼当家》中那个独自在家,以过人的机智一次次保护了家庭安全的小鬼吗。在暑期和寒假期间,父母最担心的莫过于孩子独自在家的安全问题,最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能小鬼当家。希望与现实是否一致呢?先看二个真实的案例。去年夏天,虹口一中学生独自在家,一陌生外地青年敲门称找其父亲,便轻易地让其进了屋,进门后外地青年神色不宁,四处窥探,中学生依旧毫无察觉,当其确认家中无大人后,便面露狰狞将中学生勒杀,抢劫财物而逃。去年年初,女士的同事张某为筹借毒资突然上门拜访。遭拒绝后,早有预谋的他拿出铁管将许女士和老外婆先后击伤,此时许女士九岁的儿子,面对家中突变,机智的返身跑进卧室,紧锁房门,拨打了110,接着冲到窗口大声呼救,很快闻讯而来的邻居和警察将张某捉获。

孩子总是善良天真,一旦独立面对突来的灾害、狰狞的坏人,必然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无知与乏力。有无防范意识、临界防卫的技能,是小鬼能否当家的关键。而意识的培养和技能的传授是家长和学校的重要职责。女士的儿子能机智报警,就得益于所在学校专门讲过这方面的课程。这里,警方特意给您提供几招小鬼当家的招术。

1、门儿不能随便开

孩子独自在家,要记牢门户是家中最重要的安全防线,不能轻易开。有陌生人敲门,要尽量婉言谢绝,可请他(她)等父母回来后再上门。遇到公务人员上门时你应要求出示证件;并和父母通电话进行验证,否则谢绝他们入内。

2、记住爸妈电话

孩子要记住和父母联系的号码,可把号码贴在电话机上,也可写在卡片上随身带着;家中的通讯工具孩子要会正确使用,要养成定时与父母联系的习惯。  

3、学会如何报警

110是孩子的保护神,一打 110,警察叔叔马上到。拨打110时不要慌,吐字要清楚,尽量讲普通话。先将姓名,事由,地点讲清楚。

4、陌生电话要当心

“喂!请问找谁?”“你爸爸在家吗?”“请问是哪位?”“你不知道我是谁?”。“请问你到底找谁?”“你是不是一个人在家?”独自在家的孩子接到这种奇怪的试探性电话,要提高警惕,可假意让大人听或者借口打错而挂断电话,千万不要透露独自在家的情况,同时还应马上告知父母。

5、熟悉家庭环镜

父母要让孩子熟悉自己家庭环境,为他们在遇到危险时,设计一条合理有效的逃跑路线或躲避藏身的地方。如让孩子知道哪间房里有电话,可报警;哪间房有门锁,关上门可躲避;哪间房的窗户对着大街,可向路人呼救,等等。前面提到的女士儿子遇险时没有跑向自己房间,而是直奔父母卧室,就是因为有门锁可关,有电话可供报警。

开门之前要当心

叮咚叮咚门铃响,开门之前要当心:

先问问,是啥人?亲人来了把门开,

笑脸相迎里面请;是生人,门不开,

问清啥人啥事情,打个电话问大人。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跌落---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一原因

200337, 广州一位8岁的孩子, 从自家 6楼的阳台上摔下。

2003521,辽宁省一位 4岁女孩,在无人看管时,从六楼的自家阳台上坠楼身亡。

2003816,上海一位3 岁的幼儿从自家的窗户里滑落,跌落在地上,永远离开了我们。

这些令人痛心的事实,给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使无数人为之惋惜。但是,儿童跌落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跌落是014岁儿童人身意外伤害的第一原因,其中0---4岁幼儿的跌落,约有超过80%是在家中发生的。幼儿从楼梯、床、窗、家具以及家中其他的物体上跌落,这是与儿童的好奇性,以及自身运动技巧的发展相关联的。10岁以下的儿童是发生因跌落而受伤或致死的高发人群。

0---4岁的幼儿更易摔落,因为幼儿的头盖骨还没有完全地发育好,并且人的重心点较高,所以比成人更容易跌落而导致头部受伤。头部受伤易发生死亡和对幼儿产生严重的伤害,如引起智力和其他功能的障碍等。婴儿从成人的膝盖上跌落,也可能会引起脑震荡,头骨破裂,或颅内出血等。

点评:

居家发生幼儿、儿童人身意外事件常见的原因有:从窗户或阳台上跌落,在地面滑倒,被地板上的玩具或其它物体绊倒,在台阶上摔倒,等等。为此,我们建议:1、不要在窗户和阳台边放置可供孩子攀爬的桌子、凳子等家具;2、如果不是封闭式阳台,阳台的栏杆要有足够的高度;3、窗户上也应装上栏杆,如果没有栏杆,要视情况关闭窗户;4、阳台和窗户上的栏杆要控制在孩子不易钻出的宽度(如果孩子的头部能穿过栏杆,身体也能穿过;反之则相反);5、台阶上不要放置任何东西,并要有扶手,而且在夜晚要有足够的照明;6、如果临时无人看护孩子,或孩子可能离开看护人的视线,可用重物临时堵住台阶入口处,要特别注意防止孩子坐的学步车滑向台阶;7、学步车要适合孩子的体重,并尽可能用新的,要经常检查学步车的每一个车轮,确保它们能360度地自由旋转; 8、当孩子坐在高处或在学步车上时,成人一定要在旁边看护;9、家中的过道上不要堆放杂物,孩子在玩完玩具后,要收好玩具;10、当地上有水时,马上要擦干;11、在浴缸或淋浴间内装上扶手,在地上铺上防滑垫或使用防滑装修材料;12、在地上,或孩子摔倒时身体可能接触到的其它地方,不要留置尖锐物、易碎品(如开水瓶,玻璃制品等);13、茶几的结构要坚固,尽可能采用边角舒缓的茶几,尽可能不用玻璃茶几。

我们要特别提醒您,不要让幼童单独呆在家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短时将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时,千万不要反锁家门,否则,反锁的家门,就可能阻断孩子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前两年媒体曾披露一个案例(可惜我们现在找不到这个案例):一对年轻的父母将孩子独自留在家里写作业,为了不让孩子“乱跑”,也担心孩子出去后不会锁门、家里财产可能被盗,于是将家门反锁。不料家里的煤气因故爆炸,孩子无法逃生,就死在本可用来逃生的大门边。去年10月,龙华镇某花园(与笔者所居住的小区一街之隔)某栋六楼就曾发生一起儿童人身意外事件:一个三岁的女童在吃完感冒药后睡着了,父母趁机出去做自己的事,并反锁大门,孩子睡醒后,无法出门,就从阳台的栏杆往外钻,最后坠地身亡......这些惨痛的教训,我们一定要吸取。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急救救了她的命

200447,应邀来公司为基地兼职消防安全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的北大深圳医院急救科王宁教授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

2004年春节过后的一天,北大深圳医院急救科接到医疗报警称:住在莲花北村的一女子在沐浴时煤气中毒,昏迷不醒。几分钟后,医院的急救人员赶到病人家中,发现中毒者己经苏醒,并基本脱离危险。

该女子沐浴时,不慎煤气中毒,晕倒在浴室,家人见她较长时间没有出来,感觉异常,在呼唤没有应答的情况下破门而入,从浴室中将己晕倒在地的该女士救出。此时,该女子呼吸和心跳双停,家人一边向就近的北大深圳医院求救,一边模仿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的情节,对病人进行人工呼吸和胸部按压,这么“折腾”了一会儿,病人终于恢复了呼吸和心跳,并很快苏醒过来。

点评:沐浴时煤气中毒的案例,屡屡见诸媒体(去年还有一起发生在我们一位同事的身上),但能象本案例这样及时进行自我救助的,并不多见,究其原因,主要是急救知识还不普及,绝大多数人没有掌握,甚至不了解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巧。

虽然本案例中的家人并没有正确掌握有关的急救方法,但教授仍然对其所采取的急救措施进行了肯定:人的心脏如果连续停止跳动4分钟,或呼吸中断连续达到4分钟,大脑就会产生不可逆转的损伤。由于从发病到医院开始急救的时间超过4分钟的概率很大,现场由同伴和亲友进行急救就显得至关重要。教授告诫我们,一旦发现病人心跳或呼吸停止,必须一边向120求助,一边“争分夺秒”地进行现场心肺复苏术。

为了提高急救效果,减少对病人的伤害(常见胸部按压导致肋骨骨折的),我们需要掌握正确的心肺复苏方法(见相关链接一:心肺复苏术)。

应防止和应对煤气中毒,我们向您提供如下建议:

1.  要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热水器,并由专业人士安装。建议您到正规商场购买,通常他们会提供专业的安装服务。

2.  浴室要尽可能保持通风,最低限度要安装排气扇。

3.  要购买质量好的煤气管,一年更换一次。煤气管的质量,以管壁的厚度和重量为主要评判依据,一般情况下,壁厚而重(相同长度)的煤气管质量优,反之则相反。定期更换是为了防止煤气管老化、磨损导致煤气泄露,因此,煤气公司的专家建议:一年更换一次煤气管。

4.  如果发现有人沐浴时较长时间未从浴室出来,要注意呼唤。呼唤时如果确切确认没有回应,要第一时间关闭煤气阀,果断地破门而入,一边安排拨打120,一边迅速将中毒者置于通风的地方(如阳台上),并随即对中毒者进行心肺复苏术。

5.  在对病人进行抢救时,要安排其它人打开家里所有的门窗,通风排气,并采取防止空气中遗留气体爆炸的措施(见相关链接二:如何处理气体泄露)。

相关链接一:心肺复苏术

在急救中,最重要的是保持伤员的呼吸畅通和恢复自主循环,因为肌体在任何时候都需要生命所必需的氧气,对呼吸和心脏跳动停止的伤员,应采取人工呼吸并胸外心脏按压的方法。

一、对呼吸衰竭者进行人工呼吸

方法:嘴对嘴人工呼吸。将伤员仰面放在平坦的地方,头向后仰,然后深吸一口气,将自己的嘴对着伤员的嘴(或鼻)用力呼出,一般每分钟成人为1620次,儿童为1824次。但须注意“嘴对嘴”呼吸时捏住伤员的鼻子,“嘴对鼻”呼吸时应捏住伤员的嘴,以防空气遁出。

人停止呼吸四分钟,脑部就会发生不可逆转的损伤,因此,应立刻(争分夺秒)进行人工呼吸,直至伤者恢复呼吸为止。人工呼吸应一直进行到患者能自主呼吸为止,不要进行几分钟后,见未收效,便放弃施救,一般应进行至出现尸斑(死亡确证)为止。

二、对心脏停止跳动者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将伤员仰面放在与桌子一样高的硬平面上,救护时,要站在伤员的左侧,左手掌平放于其心脏部位,右手掌搭在左手掌上,用力推拿,使胸部振动触及心脏,这样完全垂直地向下按压胸部3-4厘米的深度,每分钟100次,为儿童施术时用一只手按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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