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答人问路 不慎中了迷招 --- 一起公司同事中迷晕药被骗的真实案例 以下是我们辗转收到的公司同事的邮件: 本来我是不想提这件事情的,可是看着越来越多的欺骗行为得逞,越来越多的受害者出现在我的周围,我的心里真的很不好受。所以,今天我一定要把这个事情讲出来,也算是给各位提个醒吧! 此事情就发生在我的一个朋友身上,由于她也是我们公司的员工,所以不便在此讲出她的名字。 此事就发生在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下午,科技园靠近我们公司的车站旁。那天我朋友刚从科技园车站下车,就有二个长相似父子的人跟他搭话,而且走的离她很近,问她此站是否是科技园南站?我朋友就回答了“这里只有科技园站,没有科技园南站”,就这么短短的一句对话,她已经吸入了犯罪分子从口中喷出的迷药。之后,那二位长相似父子的人就问她有没有手机?能否借用一下?我朋友说她当时很清醒,知道对方可能是骗子,但是自己的手还是不听使唤的就从背包中拿出了自己的彩屏手机,之后,那两个人又问她是否有银行卡?当然我朋友也是在自己极清醒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招行发工资卡给了他们,并且很听话的告诉了他们卡的取款密码。得之密码后,那两个人很快就消失了。我朋友说她当时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感觉自己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记得的很清楚,但似乎就是手和嘴巴不听大脑指挥。随后她就象失去知觉一样,在科技园的马路上来回跑(估计是不法分子指使的---编者按),跑了一段时间,好象有人大喊“这人不要命啦!”,听到这话后,她才突然意识到是在说自己,所以也就停了下来,这时似乎是迷药的药劲过去了,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被人骗了,所以赶忙翻开自己的背包,结果看到包内被塞了一大团报纸,手机和银行卡都已不翼而飞了。她赶忙跑到科技园的招商银行去挂失卡,可是已经晚了,钱已被取的只剩下几十了。 在此提醒大家,出门最好不要一个人独行,因为现在的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真是越来越高明了,我们真是防不胜防。有个人出门做伴,可以互相照应,犯罪分子也就没那么容易得逞了;同时,少与陌生人交谈,即使不得已要谈话,但最好也离对方远一些,迷药能扩散的距离毕竟是有限的。 请大家真要提高警惕了,危险真的就在我们身边。 点评: 关于迷晕药的案例,我们己经上网了三个,分别是6月19日的《一件真实可怕的事情》,6月16日的《谨防饮料中下迷药进行抢劫》,3月3日的《当心不法分子利用麻醉药物进行抢劫》,分别讲的是发生在公司员工身上的、发生在宝安区和广州的利用麻醉药物进行抢劫的案例,这期间,我们还收到过发生在重庆、深圳龙华镇等地的利用迷晕药进行抢劫的案例。本案例是第二起发生在公司同事身上的同类案件,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光公司员工中就发生了两起这类案件,足见此类犯罪行为何其猖厥! 九月份发生在龙华镇的一起迷晕药案件,三位在某高校任教的青年女子相约于南山区同赴网友之邀,及至第二天天亮,被人发现赤裸裸地躺在宝安区龙华镇中心广场的草坪中,此时三人仍处于麻醉状态,未完全清醒过来,随身财物被洗劫一空,人身也受到了侵害。 人一旦中了迷晕药,就会完全听从对方的摆布,即使潜意识知道中了招,行动上也会绝对听从对方的指使,此时,不法分子骗财骗色,易如反掌! 以上种种,说明:危险真的就在我们身边! 关于如何防范和应对迷晕药,我们在此前的案例宣传中己有详细阐述,提供本案例的邮件中也给了大家一些很好的衷告,请大家细阅这些衷告及之前的点评,并听从它们的指引,切勿因一时大意而招致财产受损或人身受到伤害。
女车主糊里糊涂赔七千 ---交管部门提醒司机遇到意外事故不要匆忙“私了” 谢女士近日致电本报,称她2日晚驱车轧伤了一男子的脚,在该男子“亲朋好友”的逼迫下,没搞清楚该男子究竟是真受伤还是假受伤,也不知道该男子的脚伤到什么程度,就糊里糊涂给人家赔了7000元钱。 10月2日晚8时30分,谢女士驱车至红岭路京都酒店对面时,突然被一年轻女子拦截,称谢女士的车轧伤了其男友的左脚,要求谢女士立即下车。谢女士当时很害怕,也没敢下车,心里乱作一团。后来有一个交警赶来,拨了120,将该男子送往附近的医院做X光检查。 随后,该男子的“亲朋好友”都来了,一致要求谢女士赔偿医药费10000元。谢女士又惊又吓,不知如何是好。在对方的一再逼迫下,谢女士被迫同意“协商解决”,她许诺给予赔偿,但对方称X光确认出伤者左脚小拇指骨折,坚持要求赔付10000元,谢女士觉得要价太高,根本没有这个承受能力,对方亦不退让,结果双方争执不下。直至当日晚11时许,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谢女士向该男子赔付医疗费7000元。 事情总算有了了结,看来可以松口气了!等谢女士冷静下来的时候,才感觉到这事有些蹊跷,向自己发出一串串问号,是不是被骗了?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去医院求证?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竟然连诊断书都没看,就这么不明不白、糊里糊涂给人家赔了7000元。 交管部门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大部分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行为,希望市民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匆忙“私了”。 点评: 九月一号,我们上网了一个案例《小心误入“私了”陷阱》,之后,我们接触到一个案例,讲的是车主“肇事”,压伤了“受害人”一只脚的小姆指(经医院检查为骨折),双方私了,车主向“受害人”赔偿了数千元。事后车主觉得事情蹊跷,到医院查询,在得知“受害人”脚指骨折实为陈旧性损伤之后,方知上当受骗。 此类案件,不法分子主要是利用车主怕麻烦、图省事、甚至慑于对方人多势众的心理进行敲诈的,敲诈对象主要是势单力薄的女性,地点通常是在行车速度比较慢的路段或拐弯处。不法分子事先选择好作案地点,准备好“伤员”(不排除是用苦肉计),临时物色敲诈对象,瞅准时机实施敲诈行为。 交通肇事,或遭遇交通事故,一定要报警,不要私了。即使要私了,也要在警察的主持下进行,以免被人敲诈(有警察主持,对方就算想敲诈也不敢太放肆)。如果对方受伤,结合之前的案例,要到医院进行正规检查,对检查结果,要由主诊医生确认是否由本起事故引起,防止中了不法分子的“苦肉计”。 |